03.03 建築圖紙上的建築面積是否包括地下室?

承德露露


具體包含不包含地下室,需要地下室是否滿足以下計算條件: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包括牆體)所形成的樓面面積。面積是所佔平面圖形的大小,建築面積主要是牆體圍合的樓面面積(包括牆體的面積),因此計算建築面積時,首先以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建築面積還包括附屬於建築物的室外陽臺,雨棚、簷廊、室外走廊、室外樓梯等建築部件的面積。

地下室計算面積原則: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照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m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示意圖如下

室內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室內淨高的房間1/2的為地下室;室內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室內淨高1/3且不超過1/2的房間為半地下室。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而不按外牆上口取定。當外牆為變截面時,按地下室、半地下室樓面結構標高處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地下室外牆結構不包括找平層、防水防潮層、保護牆等。地下空間未形成建築空間的,不屬於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計算建築面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