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 GMP、GSP認證已正式取消,不再受理申請


TIC週報(11.25-12.06)| GMP、GSP認證已正式取消,不再受理申請


TIC週報(11.25-12.06)| GMP、GSP認證已正式取消,不再受理申請


1.GMP、GSP認證已正式取消,不再受理申請

根據國家藥監局發佈的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自本月起正式施行,取消藥品GMP、GSP認證,不再受理GMP、GSP認證申請,不再發放藥品GMP、GSP證書。2019年12月1日以前受理的認證申請,按照原藥品GMP、GSP認證有關規定辦理。2019年12月1日前完成現場檢查並符合要求的,發放藥品GMP、GSP證書。凡現行法規要求進行現場檢查的,2019年12月1日後應當繼續開展現場檢查,並將現場檢查結果通知企業;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規定依法予以處理。


2.認證人員註冊取消年齡限制

12月3日,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發布通知,宣佈取消認證人員註冊年齡限制。同時,對於2016年9月《國家認監委關於宣佈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文件發佈後,因超齡導致不能進行再註冊的人員,可申請恢復註冊資格。

恢復註冊資格的人員範圍為:2016年9月18日至發文之日期間,年滿65週歲,且註冊證書到期的認證人員。恢復註冊資格的條件為:1)由認證機構在綜合評估認證人員是否適宜從事認證工作的基礎上,作為推薦機構為相關人員申請恢復註冊資格;2)申請人在證書有效期內,需滿足歷年年度確認要求;3)申請人在註冊證書失效後,到申請恢復註冊資格前,需滿足歷年繼續教育要求。恢復註冊資格申請受理時間為:自即日起至2020月3月1日。


3.重磅!《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發佈,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8號,公佈《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4.12月1日起,這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事項正式施行

12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將正式施行。改革舉措包括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度、整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實現檢驗檢測機構

“一家一證”等。


5.“證照分離” 改革全覆蓋試點:檢驗檢測認證行業有這些重大變化

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決定自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


6.《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公佈《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7.關於公佈2019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結果的通知

為切實

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管,嚴厲打擊“未經檢驗檢測或者以篡改數據、結果等方式,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範圍,擅自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結果”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2019年度省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魯市監認字(2019) 269號)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於2019年7月至10月開展了食品、農產品、建工建材、危化品包裝常壓罐體、司法鑑定、農資等領域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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