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轉發: 國家信訪局黨組關於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實工作辦法(國信黨〔2017〕22號

國家信訪局黨組關於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實工作辦法


為規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實工作,根據《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國家信訪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紀實目的

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增強責任意識,把責任落細落實,使履職過程可追溯、責任落實可倒查、述職述責有依據。

二、紀實內容

(一)專題研究、佈置、檢查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

1.黨組會研究、佈置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情況;

2.黨組開展專項工作情況;

3.黨組書記、黨組成員作出批示情況;

4.黨組書記、黨組成員現場指導情況;

5.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召開會議情況;

6.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組織活動情況;

7.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開展監督檢查情況。

(二)談心談話情況:

1.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談心談話情況;

2.黨組書記與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談心談話情況;

3.黨組成員與分管司室處長以上幹部談心談話情況;

4.機關黨委書記、常務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與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談心談話情況;

5.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與本單位所屬幹部職工談心談話情況;

6.其他談心談話情況。

(三)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書》履行情況。

(四)局黨組、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相關單位處置、整改情況。

(五)其他應紀實的內容。

三、紀實方式

紀實工作採取填寫《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實表》的方式,由領導幹部或指定專人直接在相應欄內記錄。

四、監督檢查

局黨組將開展紀實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有力抓手,有關情況由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彙總。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高度重視,每半年對紀實工作進行梳理彙總,填寫《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實情況彙總表》,報機關黨委。紀實工作情況納入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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