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 因35元“工本費”國土所所長受處分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2月29日訊(記者 劉躍兵 通訊員 唐銀芳)日前,東安縣川巖鄉國土所所長唐某某因35元“工本費”,受到誡勉談話處分,後悔不已。

今年8月,東安縣紀委監委接到群眾反映,川巖鄉國土所違規收取工本費。據查,川巖鄉國土所因辦公設備陳舊,便到打印店打印裝訂村民建房申請等資料,增加了成本。

因打印店每本收費35元,於是從2018年起,國土所在村民領取建房證時,向61戶村民收取每戶35元“工本費”。目前,61戶村民的“工本費”已經全部退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