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湖北兩會」省人大代表宮步坦——堅決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

湖北日報見習記者 曾雅青

“虛假訴訟不僅擾亂正常訴訟秩序,更會侵害被告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影響社會穩定。”1月15日,省人大代表、武漢市法學會社會糾紛多元化解研究會會長宮步坦呼籲,加大防範虛假訴訟力度,儘快制定相關程序性規定,支持全省各級審判組織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

宮步坦說,一些民營企業實際負責人被舉報經濟犯罪,進而被刑事羈押後,就無法參與接踵而至的民商事訴訟。在此情形下,由於企業相關經營資料被扣押或遺失,企業也失去“主心骨”,可能就會產生他人虛構債務將企業告上法庭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一般比較隱蔽,形式上證據完備甚至能形成證據鏈。若完全依賴被告或案外人舉證抗辯,很難查實案件真假。”宮步坦說,為解決這一難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要求,在民間借貸、離婚析產、以物抵債、勞動爭議、公司分立(合併)、企業破產等虛假訴訟高發領域的案件審理中,要加大證據審查力度。對可能存在虛假訴訟的,要適當加大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

宮步坦建議,儘快制定併發布加強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的程序性規定,增強全省各級審判組織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各類措施的可操作性。司法部門要積極主動地與其他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探索建立打擊虛假訴訟的多部門聯動機制。此外,還要定期向社會發布虛假訴訟典型案例,震懾虛假訴訟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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