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飲酒還駕車 降級沒商量

1月10日是“春運”工作第一天,潞城大隊民警利用中午午休時間在轄區路段針對酒駕、醉駕、毒駕、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15時10分左右,一輛白色小型轎車駛入民警執勤點,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靳某滿面通紅,隨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4.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而後,執勤民警依法對其作出強制措施憑證。

飲酒還駕車 降級沒商量

半小時後,一輛白色小型越野轎車在接受民警檢查過程中,發現駕駛員魏某滿身酒氣,言語吞吐,在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時,明顯不配合工作,經執勤民警多方教育,駕駛員魏某當場接受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6.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作出強制措施憑證。同時令人可惜的是魏某駕駛證為A2級,是一名常年駕駛半掛車的貨運司機,因為貪杯,魏某還將受到降級的後續處罰。(侯旭東)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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