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辞职后,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法律知识要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想必很多劳动者都经历过,用人单位可能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予发放,有的确实是企业效益不好,发放工资有难度,有的是纯粹是耍赖,这种行为是最可恨。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属于劳动违法行为,这是不可否认的,劳动者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维权,千万不能拖欠了大量工资还继续接着上班,搞不好老板跑路,基本上工资难要回,实务中有很多劳动者都吃过这样的亏了。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现在笔者给大家说说,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劳动者该选择哪些合适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一、向劳动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辞职后,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比较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仲裁解决时,劳动者有两个选择:1、如果单位经营稳定,劳动者也想继续在该单位上班的,可以仅请求拖欠的工资,保留劳动关系。2、如果单位经营状况欠佳,以后继续在该单位上班的,可能存在风险的,鉴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系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

三、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权。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如果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达到一定的金额的,劳动者可以积极的向劳动行政部举报并请求协助报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采用刑事手段的方法可以有效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并且一旦进行刑事程序,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大多都愿意积极支付劳动者工资。因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一项重要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但是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的方法拒绝支付的。所以刑事程序启动后,用人单位负责人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可以作为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所以一般进入刑事程序后,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都可以尽快拿到了。

四、申请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欠薪保障金。

本项不算是维权方式,但是在用人单位倒闭,实在发不出任何工资的,也可以申请该项保障金,有了总比没有好。有的地方政府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突然倒闭,导致大量劳动者的工资无着落,因此会通过社会力量设立一些欠薪保障金,如果用人单位欠薪无法支付的,政府向劳动者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达到救助劳动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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