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書記說紀】把黨的領導貫穿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守的根本政治原則,也是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黨的領導是具體的,而非抽象的,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等各項工作,都必須始終在黨的堅強有力領導下開展。

一年來,我們從嚴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將黨對反腐敗工作的全過程領導機制化、具體化、常態化。區紀委監委每半年向區委報告一次整體廉情分析報告,重要問題、重大案件報請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切實把黨的領導體現在掌握具體案情中、落實到日常監督管理上。在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調查、審理等各環節,嚴格向區委請示報告,既報告結果,又報告過程。區委及時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反腐敗協作配合中遇到的問題,讓全區反腐敗力量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使。

通過一年來的實踐,我們深刻認識到,在“起點”“節點”“落點”等關鍵環節實現全過程領導,使得黨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更加具體、直接、有力,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也有了更為有效的抓手。同時,正是因為反腐敗工作處於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與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結合更加緊密,更能聚焦區域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反腐敗工作實現精準有序也有了可靠保障。


(本文刊載於2020年第1期《中國紀檢監察》,作者:北京市朝陽區紀委書記 席成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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