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一审开庭时,原告可以当场提交证据吗?法官会认可不?

春雨送春归


原告或被告当庭提交证据,这个在实践中是十分常见的情况。若是证据少的情况,那也还好。就怕原告或被告在当庭掏出一堆证据,这个从质证准备上确实会带来影响。

对于举证期限的这个问题,司法实践还是处于“重实体,轻程序”的态度。即便《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若原告或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审理有关,与案件事实有关系,法院一般还是会予以认可。放在以前,即便存在超期限举证问题,法院一般也不会予以训诫或罚款,更不可能出现不予采纳证据的情况。现在来说,有的法院确实会对于这种超期限举证的行为进行训诫或罚款,但跟案件有关,符合证据要求的,该采纳的还是照样采纳!


叶律师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都会向诉讼双方当事人发送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而在举证通知书会列明举证的期限,通常是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在举证通知书上往往明确了举证的责任分配,和到期不举证面临的后果,而从实践来看,举证期限往往早于开庭时间,所以当场提交证据的,通常已经违反了规定。但是否被法官认可也是一个标准不统一的事情。

01

设置举证期限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诉讼双方认真准备诉讼

举证期限的设置,可以让原告和被告更积极的尽早进行举证工作,这样更能认真的对待诉讼问题,及时排除不确定的证据风险。

因为有期限的限制和压迫,当事人往往会更加重视,同时也能保障对方当事的利益,为在举证期限内是要向法院提交证据的,可以视为证据交换的第一次机会,如果诉讼双方都能按期限向法院提交证据,那么法院可以在开庭前组织证据交换。

如果法院没有组织证据交换,当事人也可以自行问法官对方有没有提交证据,如果提交了,那么就可以到法官处去领回,方便做好庭审应对。

02

超过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法官有权利对该证据不予以采信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所以,法官是完全有权利对该证据不予以采纳,那么就有可能面临不能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真相的难题。而目前,诉讼中往往实体正义在人们心目中更为重要,其实程序正义同样重要。

如果不得不采纳逾期提交的证据,那么法官就应该严格的对提交人训诫或罚款,时间久了人们才会都有按时提交证据的习惯。

03

当然现实中不可避免的是,能收集到证据因为获得时间问题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

即使面临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准时提交证据的问题,也不能对举证期限不管不问,而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一个星期内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很简单的只用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就行,法院通常会准许,而延长的时间通常为一个月。

这也是对法官,对法律的一个尊重问题。有规定你不遵守,却又要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法官依办案,你觉得这样是不是冲突的心理。

结语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开庭时提交证据法官是接受的,同时许多法官并不主持庭前证据交换,所以往往给大家形成一种错觉,认为开放交换证据是合法的。

而这种行为,也被有的律师和当事人当作一种诉讼策略广泛应用,而这却恰恰是对法官,对法律最大的不尊重。


悟法析律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据此规定可以看出,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是有时间限制的,即举证期限的限制。

法律规定举证期限是为了达到庭前固定争议点、固定证据的目的,以克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

诉讼双方均有权利在庭审前了解对方的证据内容,并且有权获取对方证据的复印件或复制件,以便为庭审做好准备,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举证期限的限制,往往会出现为了使对方陷入被动,诉讼双方均在最后时刻才拿出证据,搞庭审突袭,这势必会造成庭审时的混乱且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会造成审判资源的浪费,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因此《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均对提交证据的期限进行了规定,从实践中来看,在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中会有明确的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将证据提交法院,如果在举证期限内举证确有困难,可申请延期举证,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可能会不被法院采纳。



每日讲法


人民法院必须认可!为什么呢?这是打官司的谋略。立案时 ,当事人出具的一般都是无关紧要的证据,目的呢在于顺利立案。开庭前 ,为了防止法官把重要证据给对方看,当事人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手段。至于该证据的效力,庭审中由对方质证即可。


段不错


诉讼中向法庭提交证据,最好还是在法院通知的举证内提交,否则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麻烦,有可能受到训诫。

现在向法庭提交证据没有以前严格,以前逾期提交证据有可能不被接受。现在当庭提交证据一般会接受的,主要是从查明案件事实方面考虑。一审中,如果仅仅因为证据提交逾期,而做出违背客观事实的判决,显然是不合适的。

但是,举证是权利,遵守举证期限是义务。如果不遵守举证期限,法律风险还是会有的。建议按举证通知规定的期限及时提交证据。

如果二审再审提交证据不符合期限,那么后果就严重了。

打官司是解决争议的,不是挑战法律或者法院的,为什么不按期提交证据呢?


睿园耕夫


在一审开庭时不要把证据递交上去,为防止法官暗箱操作,在法官宣读对方提供的证据完后再递交证据,若你提供的证据对对方不利,法官就不宣读对方提供的证据了,但对方的证据确实能证明自己在串通造假法官就隐瞒了,(无论什么证据法官都应全邙在开庭中宣读公布)


晨光144031504


不一定。要分情况,不是千篇一律。如果是简易程序,可以当庭提交证据。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必须在指定期限内提交。

但是,同样案件在不同地区法院适用程序不同。如在北京地区,争议标的500万的案件,同样适用简易程序。而在外地,10万的案件也适用普通程序。

为了防止误判,还是仔细阅读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严格按要求行使诉讼权利。


日课1


一般是开庭前交换证据,以便法官有所讼案件心中有数。当庭拿出证据。要说明原因,法官一般不予采信。因己给了互换证据充裕时间。开庭是质证时间。所以要想打赢官司。一定要按法院规定程序来办。如果你的当庭证据被采信。对方可对法官控告。违反法定程序交换证据。因你未在规定时间交换证据。对方失去了对你证据研判时间。既是法官同意,对方也不充许。


老农民20192020


原告递交诉状的同时不递交诉讼证据,立案厅不会立案。原告当庭递交补充证据,法庭会视情做出认定为证据、作为参考资料等决定。


菩提新客


如果法官明确指定了举证期限,那么就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除非新证据,不得搞突然袭击。但大部分法庭都不会按规则来,所以当庭举证的很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