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閒話德意志第二帝國(22)有德國特色的議會政黨制度

從政治上說,1871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國,並不是中國秦朝那種“掃平六國一統天下”的模式。它依然由20多個邦國組成,每個邦國都有自己的君主。

閒話德意志第二帝國(22)有德國特色的議會政黨制度

只不過,普魯士佔了帝國領土和人口的一大半,帝國皇帝由普魯士國王兼任,帝國宰相由普魯士首相兼任。所以實際上帝國就是擴大化的普魯士。

為了既讓帝國能保持高效的統治,又不讓各邦覺得自己被吞併了,還要兼顧資產階級自由派的虛榮,俾斯麥煞費苦心地設計了權力分割方案。

帝國中央政府掌握軍隊、外交、金融、國稅、關稅等根本大權。各邦則擁有警察、部分司法、地稅、宗教、教育等權力。德國不像英、法那樣設立內閣。主要國家大事都在宰相手裡,宰相直接任命各政府部門的負責人,而皇帝有權任命和罷免宰相。就是說,在國家大權上,完全是自上而下的,老百姓沒有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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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麥和李鴻章)

立法權則掌握在聯邦議會(上院)手中。聯邦議會由各邦政府派出高級官員組成,這是一個權力很大的機構,比英法的上院更有權,不但能立法,還能仲裁帝國內各邦的爭執。由於聯邦議員都是各邦政府直接派出的,所以基本都是高官貴族,代表各邦君主利益討價還價。聯邦議會的58個席位中,普魯士佔有17個席位。而同時憲法又規定,只要有14票不同意,任何決議都不能通過。這事意味著什麼,不用多說大家也都明白。

那麼,資產階級和普通老百姓有什麼權力呢?別急,宰相大人自有安排。俾斯麥還設立了一個帝國議會(下院),全國25歲以上的男子都可以通過秘密投票的方式選出自己的代表。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議會,可是這個議會的權力十分有限,並不像其他國家的下院具有監督、彈劾和通過法律的權力。他們只能提出建議,等待聯邦議會的高官貴族們批准。皇帝和聯邦議會可以隨時解散他們。所以,下院更像是一個論壇,讓資產階級和平民百姓的政治家們高談闊論,盡情發表看法,吸引下面老百姓的掌聲,或者供上面的老大們參考。

儘管這個議會並不具有實權,卻是真正由全民普選的。對於長期受到封建壓迫的老百姓尤其是資產階級們,能有這樣一個舞臺,已經很讓人興奮了。他們立刻興致盎然地衝過去,熱火朝天地參加競選,慷慨激昂地發表見解。他們組成了許多政黨,並且在鬥爭中越來越發達。沒幾年,德意志出現了大量政黨。除了代表封建貴族的保守黨,代表資產階級自由派的民族自由黨這些,還有代表天主教勢力的天主教中央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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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麥和主教對弈)

甚至就連一貫又窮又沒地位的工人階級,也有了自己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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