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銀海區檢察院依法對鍾強龍、李旋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原北海市土地儲備中心土地儲備科副科長鍾強龍(副科長級)、李旋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海市銀海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20年1月18日移送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2月18日以被告人鍾強龍、李旋涉嫌受賄罪向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鍾強龍夥同李旋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銀海區檢察院依法對鍾強龍、李旋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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