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解局」最近,中央印發了一份重磅文件

「解局」最近,中央印發了一份重磅文件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一個文件:《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引起廣泛關注。

原因很簡單,在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下,有些幹部以“只要不出事,寧可不幹事”的心態不作為,而一些想幹事的幹部又心有顧慮,這份《意見》的一個鮮明主題就是“優勝劣汰”,抓手就是建立兩個機制:激勵機制容錯糾錯機制

用十九大報告的話來說,建立這兩個機制,就是“旗幟鮮明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

清理

十八大以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打老虎、拍蒼蠅,完善巡視制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官場為之肅然。

但高壓之下,一些幹部也跟中央的政策玩起了“躲貓貓”,不作為慢作為,庸政懶政怠政、改革勇氣銳氣弱化的現象也很突出。中組部部長陳希對這類幹部有過畫像:

有的明哲保身、“愛惜羽毛”,在大是大非面前當所謂“開明紳士”,甚至在涉及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等原則問題的政治挑釁面前無動於衷、置身事外;有的見風使舵、投機鑽營,對自己政治前途有利的就上,沒利的就躲,遇到重大政治事件和敏感問題沒有態度,甚至故意耍滑頭、當“牆頭草”。

這些人表面上很風光,但骨頭不硬,關鍵時刻靠不住。如果幹部隊伍中這樣的人多了,就會貽害黨和人民事業。

一位基層朋友告訴島叔一個怪現象:以前權力部門有油水,幹部爭著去,但現在權力越大、風險越大,收益與風險不成正比,同等級別待遇的“清水衙門”反倒成了香餑餑。

這種“軟抵抗”“不作為”是官僚機器的一種自我保護的應激反應。一些幹部心存僥倖,覺得中央政策可能是一陣風,躲躲就過去了。

當然,這些幹部的“如意算盤”算落空了。中央明確說了,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十八大以來一些管黨治黨的好經驗好做法,會常態化。所以,想不幹事以“待機守時”的官油子們,日子不好混了。

這個不好混的結局,在這次中辦出臺的《意見》裡說得非常明確:“堅持優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對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根據具體情節該免職的免職、該調整的調整、該降職的降職,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

有個成語挺好,叫“尸位素餐”,老百姓俗稱“佔著XX不XX”。幹部能上能下成為常態,清理的就是這批“尸位素餐”的庸劣之輩。

「解局」最近,中央印發了一份重磅文件

配合

怎麼發現這批人?要靠常態化的巡視巡察工作。

這次《意見》明確說了,“對巡視等工作中發現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全面不到位等問題,組織部門要及時跟進”,也就是說,紀委發現問題,組織部門要根據問題作出相應的人事調整。

昨天(21日)就有個新聞,杭州臨安區委第一巡察組在對某單位開展駐點巡察過程中,發現工會費和福利費還有大量結餘,幹部職工該享有的福利沒有享受到,該局領導班子因為不擔當、不作為被調整。

這件事網上的反響挺好,單位領導因為怕擔風險,把正常的職工福利以反腐倡廉、反對“四風”的理由停掉了,就走入另一個極端。這種機械執行紀律規定看似嚴格,其實是典型的不擔當。其實,只要合規合法,就應該理直氣壯,有什麼好怕的呢?

導向

反面教材有了,就要樹典型。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用人導向,就是六個字:“重實幹重實績”。提出好乾部的標準有“五個過硬”: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而且要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在這個基礎上,制定具體的考核評價標準。

比如,突出一個方向,就是重點考核對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也就是習近平一直強調的“落實”問題。照顧複雜現實,按照不同區域、戰線、層級幹部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標和方式方法,體現差異化。完善政績考核,解決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問題,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考核結果要同幹部選拔任用、評先獎優、問責追責結合起來。

《意見》用的句子也特別直接有力:考察干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擔當,又看大事要事難事中的表現”“堅持有為才有位,突出實踐實幹實效,讓那些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有機會有舞臺”“對個性鮮明、堅持原則、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幹部,符合條件的要大膽使用”“使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幹部得到褒獎和鼓勵,使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受到警醒和懲戒”等等,說得斬釘截鐵。

而下一步,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中組部也將在全國範圍內發現、宣傳、重用一批敢於擔當、奮發有為的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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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錯

但對廣大幹部來說,仍然有一個後顧之憂,就是犯了錯誤怎麼辦?畢竟人非聖賢,工作如果出了差錯是不是一票否決?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中央號召敢闖敢試敢幹,摸著石頭過河,總會有一腳踩空的時候。所以,容錯糾錯機制很重要。

怎麼區別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和違紀違法?習近平提了三個“區分開來”

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把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錯誤,同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意思很明確,兩條線: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只要不觸犯這兩條線,失誤錯誤都可以綜合分析後認定。誰來認定?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

這個容錯糾錯機制其實在很多地方已經試行多年,是難點,但也有不少經驗。

比如,《陝西省黨政幹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提出,相關單位或個人受到問責追責時,認為符合容錯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提出

申請,受理機關或部門在調查核實後要做出認定反饋。對容錯的單位或個人,在年度考核、幹部提拔任用、職級職稱晉升、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後備幹部資格等方面不受影響

所以,只要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能秉持一顆公心,“對該容的大膽容錯,不該容的堅決不容”,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敢於為幹事創業的幹部擔當、主持正義,容錯糾錯機制是可以發揮正向作用的。

有人常感慨某些單位“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一個單位風氣不正,跟“關鍵少數”的領導幹部作風很有關係。《意見》能不能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履職盡責、帶頭擔當作為、帶頭承擔責任是關鍵。在這點上,島叔始終相信,邪不壓正,想幹事、能幹事的幹部還是多數,就這點來說,中辦的這份《意見》的確是給真正用心幹事的幹部撐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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