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宣判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日訊日前,仙遊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以遠程視頻方式,對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400元。據悉,該案為莆田市首例涉疫情詐騙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至29日,黃某某趁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緊缺之機,在沒有N95口罩等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其本人微信朋友圈發佈銷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先後騙取被害人崔某等5人共計人民幣1.2萬餘元。之後,黃某某以各種理由拖延、不回信息,將騙取的錢款揮霍一空。2月5日,黃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因疫情防控需要,仙遊法院與公安局、檢察院協商後,決定運用遠程視頻方式進行審理,在法院設立刑事法庭審理主場,看守所設立分場,公訴人、被告人通過遠程視頻參加庭審。

當日,仙遊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微信虛構自己有用於疫情防控的N95口罩等物資出售的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黃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且繫累犯,應依法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黃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記者 陳琦 通訊員 方芳 郭倩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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