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新乡获嘉县沿街门店经审批可有序开门营业,影剧院、KTV、公共浴室、网吧等暂缓恢复营业

获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强化经营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强化经营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工作,规范经营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和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工时间安排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凡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沿街门店(含农贸市场内商户),自3月2日起可有序复工。

以下行业暂缓恢复经营:影剧院、游艺厅、儿童娱乐场所、KTV、健身房、书店、网吧、酒吧、茶社、公共浴室、足浴店、保健推拿、美容店、培训机构、冷饮(奶茶)店、母婴服务门店等。

二、复工程序和监管

凡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的沿街门店(含农贸市场内商户),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后可复工营业。食品、餐饮类门店须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宾馆、理发店须向县卫健委提交备案,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服装、鞋帽、日杂、百货、五金交电等其他沿街门店和商户,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监管责任。

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沟通信息,乡镇政府对复工营业的门店负属地管理责任。

三、复工人员管理

1.县域内人员无任何异常情况即可上岗。

2.来自湖北省的人员,须自返回之日起完成隔离14天后,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上岗。

3.来自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人员,须提供本人健康申报证明,且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上岗。

4.境外点对点接送的人员、旅居人员,须自返回之日起完成隔离14天,且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上岗。

5.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复工经营单位、村(社区)、楼院须加强外来人口的排查、登记、隔离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做到外防输入。

6.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复工经营单位宿舍入住人员、店铺住宿人员的排查、登记、隔离。

四、严格防控措施

1.严格消杀管理。各类经营单位在复工营业前,必须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日消毒登记制度。同时,保持店内通风良好,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如使用,应关闭回风系统,使用全新风。

2.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每天都要做好自身防护,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减少聚集接触。各类经营场所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提倡采取提前预约、网络订购等方式,尽可能减少进店人员数量;店内外排队等待人员不易过多,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餐饮单位只能提供独立封装的外卖服务,不得提供堂食,减少聚集和接触,规避风险。

4.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勤洗手勤消毒。实行零接触付款,通过网上移动方式进行支付,避免现金支付找零。

5.做好标志引导。在店外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语,引导消费者做好疫情防护。在划定区域设置标示牌和引导标志,店外工作人员应佩带袖标,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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