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下午,落阳未下,晚霞悄至,成群结队的孩子在放学路上奔跑着,这是青春的活力。
“妈,我回来了。”
“一回家就看电视,马上暑假了,你也这么大了,我找了个熟人,你去他那里帮忙看店,管吃管住……”
“爸,你烦不烦,一天到晚都说这些,我就是不想出去!”
“男人,就该在外面,你一天都窝在家,将来能有啥出息?”
相信这世界上没有不望子成龙的父母,也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可有的爱却如同走在悬崖上,稍有不慎,便会跌下悬崖,粉身碎骨。
![巴小检说法丨悬崖边的爱……](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赵某某,1998年出生,巴州区义兴乡人,内向、腼腆是他的标签。
“儿子,让你去帮忙看店,考虑怎么样了?”
“我……我非得出去吗?”
“不出去我就要收拾人!”
赵某某在父亲日常严厉的“督促”下,踏出了生涩的步伐。俗话说:社会就是个大染缸,跟什么颜色接触就会变成什么颜色,在鱼目混珠的大环境中,赵某某还没有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没多久,因上网,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士陈某某相识,一来二往,两人关系越来越密切,赵某某发现自己缺乏的正是陈某某的大胆,于是被陈某某在社会上肆意妄为的胆量所折服,赵某某认为:“陈某某才算是真正的男子汉,自己应该成为他那样的男人”。陈某某看见赵某某是一枚“可塑之材”,便带赵某某去见了自己的老大张某,从此,赵某某可也算道上的“业内人士”了,经常跟着老大张某、陈某某去石某经营的家庭茶馆聚会,一行人在茶馆中把酒言欢、玩牌作乐,赵某某性格逐渐变得大方、开朗了起来。
“儿子,你今晚几点回来?又在外头耍通宵?”
“嗯,今晚不回来了,我跟我们老大在一起喝酒!”
“嘿,长大了哦,可以可以”,赵父的口吻带有些许自豪。
“好。”赵某某快速地挂掉了电话。
可是,赵某某结交的朋友真的是益友吗?
2013年1月16日凌晨0时许,文某为替姐姐找石某讨回三万元欠款,来到巴州区石某所经营的家庭茶馆找石某要账,石某因暂时无钱偿还,文某随即在茶馆内对石某进行谩骂,并用手掌敲打石某头部。这一幕正好被在外吃东西回来的陈某某与赵某某撞见。
“赵兄,你说文某欺负人竟然都欺负到我们兄弟这边了,你说怎么整?”
“陈哥,只有一个选择。”
说时迟,那时快,赵某某转身取出平时搁放在茶馆内的两把杀猪刀,一把递给陈某某,自己手持另一把杀猪刀,对文某进行追砍。追到茶馆外面,陈某某看见老大张某得到消息已带人过来了,便变指着文某说这就是刚才要账的人。于是,张某、陈某某、赵某某伙同其他帮派弟兄手持杀猪刀、砍刀对文某进行追砍,致文某头部、腰部、背部和腿部严重受伤,后文某被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经法医鉴定,文某此次损伤程度属于重伤,评定为八级伤残。
此案件很快被公安局侦破,并移送至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受理此案后,依法讯问赵某某,并通知赵父到场参与讯问。
“儿子,别怕,我去找你们老大替你摆平这事”!
“爸,你别说了,如果当初我不出去认识这些社会上的兄弟,也许我还在学校读书……”
“儿子,没事,过几天就出来了……”
赵父丝毫没有意识到儿子的行为构成犯罪,丝毫没有认识到儿子犯罪的原因究竟为何。
“我找你们检察长,我们家少爷的事,只有他能解决。”
“赵某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作为父母,我们应该深思孩子犯罪的原因,帮助他走出困境,健康回归社会……”
检察官耐心地对赵父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赵父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育儿观念存在误区,方式过于简单,法律知识淡薄,是自己的无知害了孩子。父爱可以为孩子擎起保护伞,但依然冲不破法律的约束。
检察官说:“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赵某某明知自己持刀追砍被害人的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后果,仍然积极追求,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后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巴州区人民法院以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爱子有道,教育有方。如果赵某某的父亲能多一点法律常识,教会孩子分辨善恶美丑,赵某某也就不至于走上今天这个地步。如何让自己的孩子性格外向,乐于交朋友一些呢?不妨报一个兴趣班,让他找到自己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或者正确引导孩子交友,鼓励他结交良友……
那么,聪明的你,有什么好的育儿经,可以给我们留言哦。好了,今天的巴小检说法就到这里,讲述一个故事,阐述一个法理,我们下期见。
本期法律链接: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字:何雪萍)
(审核:雾雨东东)
(部分图源网)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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