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正定新区[2018]004、005、0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依法批准,正定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正定新区[2018]004、005、0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编号:[2018]004号地
土地位置:北至安济路,南至罗家庄路,西至朱河街,东至崇义街
宗地面积:56567.19平方米(约合84.85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出让年限:70年
建筑高度:≤18层
起始价:65000万元(6.5亿)
增价幅度:100万元
竞买保证金:63000万元
编号:[2018]005号地
土地位置:北至安济路,南至罗家庄路,西至崇义街,东至太行北大街
宗地面积:59069.54平方米(约合88.61亩)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45410.68平方米(68.12亩),商务金融用地13658.86平方米(20.49亩)
容积率:≤2.0,≤3.0
建筑密度:≤25,≤40
绿地率:≥35,≥30
出让年限:70年,40年
建筑高度:≤18层,≤75米
起始价:58600万元(5.86亿)
增价幅度:100万元
竞买保证金:57000万元
编号:[2018]006号地
土地位置:东至城市绿地,西至安业街,南至和谐路,北至周汉河
宗地面积:8302.64平方米(约合12.45亩)
土地用途:餐饮用地
容积率:≤1.2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出让年限:40年
建筑高度:≤24米
起始价:2300万元(0.23亿)
增价幅度:20万元
竞买保证金:1500万元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上地下有管线或地下有构筑物、人防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注:1、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要点)为准。2、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处书面申报,并配合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3、竞得人应按照规划条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和要求,配建公共设施。4、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发展定位并形成有效市场供给,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我局对[2018]004、[2018]005号两块城镇住宅用地出让活动将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的方式进行(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挂牌文件约定要求的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确保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数额资信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公开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018年6月20日9时至2018年6月25日17时,申请人到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处(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东侧)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应于2018年7月2日17时之前,向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国土资源管理处(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东侧)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8年7月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挂牌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9时至2018年7月4日14时30分,挂牌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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