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閨蜜間的紛爭

本報訊 楊某的母親與任某的母親為貴州老鄉,楊某與任某因而成為閨蜜。楊某在縣城開了間服裝店,任某經常介紹朋友或與朋友一起去楊某處消費。一次,任某帶一朋友去消費時,任某朋友未及時支付消費款,楊某考慮到任某的關係,便賒欠了上述款項。後楊某多次向任某及其朋友索要無果,楊某便在朋友圈及多個微信群稱任某系老賴,欠錢不還。任某發現後,要求楊某停止侵害並且賠禮道歉未果,便訴至法院,要求楊某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後發現,任某知道楊某發朋友圈後也在朋友圈中針對楊某發佈了相關信息,對楊某進行了攻擊。在庭審中,通過對楊某和任某進行釋法與說服教育,楊某與任某當庭互相道歉,任某還催促其朋友及時歸還了貨款,最終握手言和,一對閨蜜手挽手地離開了法庭。 (雷愛紅 湯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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