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清澗縣檢察院首次受理監察委移送審查逮捕案件

5月25日,陝西省清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汙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男,原系清澗縣住建局房產管理所所長,工作中白某某違規辦理房屋產權登記證,涉嫌濫用職權罪;調查期間另發現白某某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單位公款,數額較大,涉嫌貪汙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辦理中。

該案為清澗縣監察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移送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根據《陝西省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暫行辦法》規定,監察委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統一由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受理,並由確定的職能部門與監察委職能部門對接,審查案件。

本院刑事檢察部與檢察綜合業務部對接,2018年5月25日受理案件後,刑事檢察部偵監幹警嚴把關,認真審查,告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相關權利義務並依法聽取其意見,結合案件事實、證據,從快審查決定,於5月26日對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貪汙罪決定逮捕。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清澗縣檢察院積極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創新職務犯罪檢察工作,堅持將新時代檢察制度貫穿於辦案監督始終,打通紀法銜接新模式,為反腐敗鬥爭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清澗縣人民檢察院 惠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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