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科学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建阳区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科学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建阳区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建阳区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培训会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每十年普查一次。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及省、市人民政府染源普查方案的相关要求,建阳区制订了《南平市建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并将普查任务与分工下达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8年3月在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建阳区各部门相互配合,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建阳。

普查内容

一是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二是农业污染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三是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四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五是移动源。各类移动源分类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普查技术路线

一是工业污染源。全面入户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口信息;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是农业污染源。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入户调查。

三是生活污染源。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五是移动源。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普查组织

一是基本原则。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与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是普查组织。南平市建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联络南平市普查办,协调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数据的审核、汇总,把控质量。

区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南平市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现场监测、普查员的聘请、各类污染源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

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

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科学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建阳区全力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普查指导员在麻沙镇清查入河排污口

普查实施

一是普查实施。分阶段组织实施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2018年6月完成清查建库,2018年底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和信息化设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制定相关技术要求和制度,聘用普查人员,开展普查宣传与培训工作,开展污染源监测,完成普查技术准备。

清查建库: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名录库筛选,开展普查清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放射性指标初测,确定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查确定市政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全面普查: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总结发布:总结发布普查成果,开展成果分析、验收与表彰等工作。

二是普查培训。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负责人、业务技术骨干参加省、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培训。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选聘的普查人员及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有关人员的培训。

通过分级培训,使所有普查人员都经过培训上岗。

三是宣传动员。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污染源普查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污染源普查,为普查实施创造良好氛围,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质量管理

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

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叶芬 肖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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