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男子交通肇事後棄車逃逸,致被害人再次被撞身亡

男子駕駛車輛撞倒行人後,致被害人於不顧而棄車逃逸,致使被害人被過往車輛碾壓死亡。近日,寧明縣檢察院以孫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其批准逮捕。

2018年3月24日晚,孫某在公司喝酒後駕駛超標二輪電動車至寧明縣火車站時,發現後面有車輛要超車,遂靠邊行駛。不料,行駛過程中撞倒了行人鄧某,孫某也連人帶車摔倒在地。孫某起來後並未去救助鄧某,而是在附近攔住一輛出租車逃離現場,之後回到重慶老家。當晚,鄧某被過往的車輛碾壓死亡。

2018年4月8日,孫某得知其當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後,到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白沙分局投案。該案經寧明縣公安局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檢察機關鑑於胡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沒有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在事故後逃逸,故對其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寧明縣人民檢察院 何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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