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一聽法官要查賬 海口“老賴”立馬還款114萬元

海口中院強制執行搜查賴賬建築公司,追回百萬欠款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上午前往位於海口海甸島的海南省第二建築工程公司(下稱二建公司)辦公場所進行搜查,以查詢該公司資金流向和收入狀況。據瞭解,二建公司此前與海南職業技術學院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後者將其訴至法院並被判賠工程款及相應利息。在法院拍賣二建公司土地使用權償還部分標的後,從2015年迄今,二建公司仍拖欠海南職業技術學院1128535.25元未償還。 記者 吳興 文/圖

因合同糾紛,一公司拖欠學校數百萬元違約金

據介紹,海南職業技術學院與二建公司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後,將二建公司訴至海口中院。經海口中院一審,省高院二審,2015年3月,省高院作出民事判決:二建公司應向海南職業學院返還工程款15萬餘元及利息,二建公司向海南職業學院支付違約金392萬餘元及利息。

判決生效後,二建公司沒有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海南職業學院向海口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申請執行的金額為584萬餘元。

2015年7月10日,海口中院作出執行決定書,將二建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2015年10月10日,海口中院查封二建公司名下四塊土地使用權,並對這四塊土地使用權進行評估、拍賣,用以清償債務。這四塊土地被拍賣了4713390.37元,這筆款項已經退付給申請執行人海南職業學院。但剩餘的錢款,海南二建公司仍未履行法律義務,向海南職業學院還款。

2018年3月23日,申請執行人海南職業學院向法院請求恢復本案執行,恢復執行標的額為1128535.25元。

經海口中院線上網絡查詢,沒有發現二建公司有銀行存款。二建公司名下房產,大多是職工宿舍,已由職工購買、居住,不便執行。且二建公司作為省內大型建築公司,可能有大量資金,只是囿於條件,海口中院無法查找其財產線索,二建公司又拒絕向法院申報財產狀況,導致執行進展不暢。

法院準備扣押財務資料時,公司立馬同意還款

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昨日上午8時30分,海口中院執行局法官、幹警和媒體等一行人前往二建公司辦公場所進行搜查。

執行局一行人來到執行地點後,迅速前往財務辦公室,對其財務賬冊進行控制。

據財務部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是海南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員工。被執行公司和這家公司為兩家獨立的公司,不過兩家公司均由同一家公司控股。現場搜查中,執行法官發現,兩家公司存在共同辦公的情況。在執行法官的追問下,財務負責人承認,海南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執行二建公司在一起辦公,財務人員的社保和工資均由海南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發放,不過財務人員也會整理被執行二建公司的財務賬單。

對此,執行法官向海口中院執行局指揮室彙報現場情況,根據指揮室現場的指令,扣押被執行公司的財務資料。正當財務工作人員將一摞摞的財務資料用推車推到辦公室時,財務部負責人稱,公司同意還錢。

當天上午,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海南第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將114萬元執行標的額和利息,全部打入法院指定賬戶,以清償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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