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就是“反类型片”。啥叫反类型片?就是对类型片原有的类型元素和模式进行颠覆、破坏和重构。《第三度嫌疑人》,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它是一部悬疑推理片,观众看这样的悬疑类型片,图的就是知道真相。可是这部电影却在最后都没有告诉你真相,所以它是“反悬疑片”。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据说在某一次放映前,该片的导演是枝裕和就站到台前跟观众道歉,只是因为这部电影没有给观众揭示案件的真相。这种“剧透”算是挺可恶的,但是导演本人就此事道歉,就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了。毕竟像这样的“悬案”电影,韩国人家拍了一大堆,什么《杀人回忆》《那家伙的声音》等等,而中国这边,《唐人街探案2》也算是学去了。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是枝裕和没必要道歉,因为这部电影中的杀人案,是导演想要表达某种观点和态度的方式。这起案件就是一个男人把老板杀了,而律师和法官没有依靠任何物质性证据,而是全靠当事人的口供来判罪。这个当事人不停地改变口供,前前后后竟然搞出了4种不同的犯罪原因,图财害命、受老板娘指使杀死他来骗取保险费、为老板强奸女儿一事鸣不平,以及他不承认自己杀过人。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四种真相,每一个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光靠口供来还原真相,只能是形成一个罗生门,而影片结尾那个58岁的犯罪嫌疑人跟律师那番态度暧昧的对话,又让事件陷入迷乱中,而他这时已经被判有罪。就像那个被性侵的女儿发出的疑问:“谁来决定判决的权力呢?”导演其实也是想以此对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提出质问,对于那个每一年都会有冤假错案的国家来说,尤其有现实性意义。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说白了,这部电影就是当事人所说的那个“容器”,它里面装的是导演的思考。但仅有的两个主要角色和基本剧情结构,决定了该片的主要场景都只能限于探监室里。不过导演用了很多巧妙的构思来表现这个狭小空间内的对话,尤其是片尾两人透过玻璃彼此形成“叠画”效果,好像是两个人合二为一了一样,别具匠心。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是枝裕和最近几年在中国特别火,算是个被人们新挖到宝的文艺大神。但是如果你看了《第三度嫌疑人》,会发现他催眠的功力也没差的,全片就像日本纯爱电影一样不温不火,没有什么波澜,所以很容易看睡着。这也是类型片和反类型片的差异所在:类型片让人看着不累,因为你知道它会怎么发展;但是反类型片却总是会超出你的审美期待,让人要么喜欢,要么讨厌。

《第三度嫌疑人》:没有真相的“反类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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