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洪水镇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民族宗教关系

洪水镇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民族宗教关系

近年来,洪水镇以制度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协调民族宗教关系工作机制。建立镇、村、组三级民族团结工作网络,及时了解和反映民族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益民村设立联系点,确定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为主要负责人,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联系点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走访,了解情况,与少数民族之间建立密切的联系关系,及时掌握敏锐问题、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按照“属地管理”“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积极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处理影响民族关系问题的职责,对民族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实行摸底排查、定期报告、召开专题会议、重大问题随时报告的制度;逢年过节走访和慰问少数民族群众,关心他们的生活,不断完善联系少数民族代表制度。在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和“一山一寺一园一河”等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少数民族代表充分发挥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支持政府工作,耐心细致劝导少数民族群众,对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马永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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