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駕車撞人後逃逸
還好被警察蜀黍及時發現
被抓後不停地自扇耳光
可是他為什麼要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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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18年7月4日15點40分左右,泉山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巡邏至湖北路與紡織東路交叉口時,看到路北側斑馬線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黑色轎車與電動車相撞,只見電動車駕駛員躺在地上,臉部左側受傷,左肩部受傷動彈不得。
因為天空下著雨,交警立即救助傷者,並通知事故中隊。此時,轎車司機邊打電話邊往北走,警輔隊員朱峰見此情形立即將駕駛員控制,帶到現場讓給交警處理。
發生事故後轎車司機為什麼選擇逃跑呢?經詢問,轎車司機姓竇,當天中午喝了些酒,竇某以為下雨交警不會查酒駕,便決定鋌而走險自己駕車。本來心情就緊張,再加上酒駕以及雨天視線不好,左轉彎時沒有避讓正常行駛的電動車,將行人撞飛,醫生初步診斷傷者肩胛骨嚴重受損,需要進一步檢查治療。
竇某則懊悔萬分,現場自扇耳光,經酒精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含有75毫克酒精,達到了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不僅如此,竇某在2013年因為酒駕已經被交警部門處理過,根據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駕駛被處理過又再犯的,交警部門將對其升格處罰,除了罰款數額加倍(2000元),駕證還要被吊銷,並且還要處10日以下拘留。竇某酒駕成本:B1B2E照吊銷,罰款2000元,10日以下拘留,賠償事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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