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個稅免徵額提至8000元:這個應當有!

6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預示著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將迎來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正。作為直接對個人徵收的稅種,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本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的幾處重要修改:每一項都是在對納稅人減負,先來看看整體的政策修改:

個稅免徵額提至8000元:這個應當有!

  •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
  •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 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

對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的公開徵求意見,終於迎來重量級的反饋建議。

澎湃新聞報道,包括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杜莉、韋森以及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施正文、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鍾瑞慶、長平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王長勇、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和聶日明在內的“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個稅法修正案討論小組”提出建議,將個稅免徵額提至8000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2018年6月29日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並開始為期30天向公眾徵求意見的法定程序。

個稅免徵額提至8000元:這個應當有!

截至7月24日,正在徵求意見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已經彙集了超12萬條意見,距離徵求意見結束(7月28日)還有四天時間。記者瞭解到,超12萬條意見反映個稅法修訂的關注度很高,因為同期徵求意見的另外三部法律草案提交意見數量大致在1000條左右。(7月25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對於個稅及其相關話題,這些年社會各界已經“反映”得夠多了,可謂仁智各見,餘音不絕。而這回,“超12萬條意見”更是反映了個稅改革的舉足輕重,充分體現了公民對個稅立法積極而有序的參與,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

個稅不僅關係到國家的財政收入,也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個人所得稅是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個稅的改革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乎居民的家庭收入。

從徵求意見的情況看,雖然一些意見未必能完全代表真實的民意,但“超12萬條意見”所反映出的高關注度,卻是實實在在的。而且從稅法修訂的角度來講,只有民意的充分參與,才有望修訂得更加合理、可行。從6月19日個稅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到6月29日個稅法修正草案全文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個稅綜合改革方案內容得以充分向社會公眾呈現。其中,各方討論的焦點高度集中在四個方面——免徵額、累進稅率、專項附加扣除、綜合收入是否扣除成本費用。這既是個稅法修訂的重點,也是公眾關注的焦點。

就個稅免徵額來說,無論草案提出的5000元,還是外界建議的8000元甚至10000元,最終定案如何,尚未揭曉,但專家們對於一個問題卻是一致認同,那就是個稅改革本來就是系統的改革。此次免徵額以及稅率的調整,只是一系列改革中的一小步。再如新增四類專項附加扣除,對於沒有相應扣除項目的人群,減稅獲得感相對缺乏。有評論戲稱,今後的個稅頗有點兒“單身稅”的意味——無房、無孩兒的單身人群無法享受到此類專項扣除。因而有人建議,與其引入很複雜的專項扣除項目導致徵納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還不如簡化稅制,照顧特定群體的目標通過財政支出政策來實現,可能更有效率。至於其它方面,社會各界也都提出了許多中肯的意見或建議。

現在的問題是,既然公開徵集了意見,並且已經徵集到超12萬條意見,那麼接下來,就該對這些意見作進一步的處理,使各界意見的“最大公約數”能夠在個稅法修正案中得以體現。立法部門應以實際行動回應民意關切,而不能讓徵集來的意見只是一個光鮮亮眼的數字,否則徵求意見就走了形式,成了過場。這,正是當前公眾最為關注的問題。

個稅免徵額提至8000元:這個應當有!

這是自《個人所得稅法》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訂,也是最大的一次修訂。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首先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其次是個稅綜合所得起徵點提到每月5000元(6萬元/年);再次是增加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最後是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相比,草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減輕居民稅收負擔。

但是該小組認為,通過深入討論和仔細研究,現有草案仍存在較大侷限,雖然是大修,但考慮不夠周全,如綜合徵收的範圍、最高稅率的調整、免徵額的確定、專項附加扣除的細則、政府部門授權等條款仍需進一步修改。

第一,堅持依法治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嚴格遵守《立法法》有關規定,徵稅範圍、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與標準等稅收基本要素制定權應該由全國人大保留。

第二,《個人所得稅法》的修訂應當順應時代背景,鼓勵創新,著眼於提高中國的國際競爭力,以應對複雜國際環境。

第三,以建設創新型國家為目標,將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降至30%,減除勞務報酬、稿費等三項所得的20%的費用,擴大最高三檔稅率的級距。

第四,切實增加居民收入的獲得感,將個稅免徵額提至每月8000元(每年9.6萬元),保障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擴大最低檔稅率的級距至每月5000元及以下(每年6萬元以下)。

第五,專項附加採用標準扣除方式,以精簡程序、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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