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区业主同时面对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包二奶内衣


小区不经意间成立了一个业委会,然后赶走前物业,又新聘一家物业入驻,而新物业里有业委会成员的亲戚。接下来,业委会把小区一些露天位置划成车位进行出租收费,并且好位置的业委会自己留置使用,同时业委会也将原物管费每平方米0.45元上涨到0.6元。面对题主描述的这一基本情况,无外乎业主、前物业、开发商、业委会和新物业的五角关系话题,下面笔者展开具体描述和分析,努力还原事情的原本真相,希望能给读者们带来新的触动和感悟。

前期小区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来管理。你所在小区的前期物业在收费方面还算不错,物管费一直处在一个低位,每平方米0.45元,同时四轮机动车在小区露天停放连续8年左右不收停车费。这里面缺乏一些信息,比如平时物业在安保、卫生、设施维修和绿化方面做得怎么样,有没有引起小区业主的大面积不满等。这些因素是诱导小区成立业委会和撤换旧物业的原始激情导火索之一。

停机动车不收费本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现实中久不收费就变成了一个负能量充气球,总有一天会爆开。机动车主在小区占全体业主的比例能是多少?小区露天停车位权属全体业主,这个长期不收费会引起无车业主的强烈不满!机动车体积大,停在路边占地压绿化会让无车业主感到不爽,机动车停到消防人行道上,影响到其他业主的行路,也自然会在他们内心埋下不满忿恨的种子。对小区机动车收取一定量的停车费,主要是给无车业主一个相应的补偿,收费的多少,也是一个随行入市的问题。一是全体业主讨论基数并得到大部分业主的同意,这是一个补偿收费而不是商业收费。二是要参照周围小区的一些成熟的数据和经验。这些收起来的停车费,就是业主公共收益,一般不会发放到业主手上,而是拿来做小区的一些公益事业,比如为小区装监控门禁道闸,建各种路牌,小区绿化补种,部分房屋问题维修,小区立体钢架车库的修建,小区物业经费不足的部分弥补等。这些公益的开支,必须得经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可召开业主大会投票解决或其他方式。

由于小区长时间低价位物管费的收支限制,加上物价的不断小幅上涨,物业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也必然处在了一个低端水平上,业主们的人居生活环境也势必处在一个较低的品位上。小区路面损坏崎岖不平,绿化草地有绿草枯死黄土裸露,树木有个别坏死,个别楼层屋顶渗水,小区消防设施部件损坏缺乏资金更换,小区供电设施有变压器类损坏待修,小区遇暴雨有洪涝灾害等等。随着新时代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提高,绝大多数业主对人居生活环境水平的提高也必有一个强烈的期望和诉求。

题主所在的小区,在业委会成立前,业主们入住已达七八年之久,不少业主之间已有了很多的交往,相互之间有了比较成熟的认识和了解,外加现代网络社交通讯软件的助力,业委会成立的各方面条件均已全部成熟。业委会在小区里的组建和成立是受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的,业委会就是党和政府在小区的基层民间组织。从正面立场看,对成熟社区业委会的成立,个人没有太多理由抵制,只能尽量投票支持自己看好的人选。

题主说到没怎么注意,就有一伙人来成立了业委会,这里面有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筹备组宣传不到位。小区各栋楼的纸质宣传单应在成立之初发放到每户业主手上,可能他们没去做或没做好。二是在利用网络社交通讯软件时,可能拉了大部分业主入群讨论成立业委会的事情,而题主被漏拉了,造成题主对业委会成立前的所有事项一无所知。三是题主属反对停机动车收费的业主一方,可能相应人员在成立业委会之前已把你列为不合作方,而和你观念相似的业主在小区全体业主中所占比例极低,在业委会成立这件事投票上无足轻重,被忽略不计了。

现在,业委会已经成立了,目前做的事情整体不显过份的话,看情势可以给予略微支持,投石问路。首先,检测小区有哪些亟待解决和改善的事情,找出来列举成项,递交到业委会,让它督促新物业并一道去解决。这里面会有很多问题,要整理好,问题提详细具体,提到点子上,同时要求他们给出可信的具体改善时间点。其次,物管费从每平方米0.45元涨到0.6元,绝对值不大,每户多出的费用不算多,可以缴纳,但要业委会做出合理解释,因为业主应有物管费涨价的知情权。第三,露天车位收费问题,交由业主大会表决,找出合理收费标准和合理分配租用解决办法。业委会留置车位如何收租,一并纳入讨论。第四,业主对业主公益的收支公示和合理使用应有明确的监督,通过业主大会制定出相应规则。

对于新物业中有业委亲戚,这避免不了,中国本就一人情社会,诟病说说没事,吐槽不会有太大效果。那几个亲戚也就是个做事的,打份工而已。

那么,对业委会的不满就这么消了?也不是!业委会刚成立,它会是为民性质的,还是逐利性质的,目前并不明确,需用时间来检验它!题主现在要做的事,不是像以前那样漠视它或是无视它或号召盲目抵制它,而是重视它,投入些时间研究它,看它在运作中到底在做些什么事情,从而确定自己在以后的相处中是去坚定支持它,或是有限支持它,或坚决反对罢免它!


午夜龙吟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咨询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因为常得到物业的好处,这就和上级偏袒下级,父母偏袒儿女一样,物业需要居委会的支持,需要居委会给好处,同样居委会需要物业进贡,很多事需要物业出头的,他们是相互勾结相互关联的。

1、物业合同的本质是一个服务合同,业委会代表业主和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如果业委会是符合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的,那么在法律外观上业委会就有权与物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如果业主认为业委会损害业主利益,可以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业委会和物业勾结损害业主利益,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团结其他部份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来更改和换届等。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

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首先小区业委会不是想成立就能成立的,不同地区对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太相同,拿北京为例,北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且成立业主委员会时需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票权数过2/3投票通过,才有效。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像题主说的几个人鼓捣一下就成立了业委会那也一定是不合法的。但是我认为大概率是业主在业委会选举时不太在意,将自己的投票权授权给业主代表然后由业主代表投的票,这样的话业委会是合法的。

现在这种情况,如果业主怀疑业委会与物业相勾结赚钱,那么可以要求物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东友律师团


一个国家或一个城市的最大政治是人民"安居乐业“,物业管理直接涉及到政冶上得民心,施德政的大问题。物业管理"一针千线”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这一组织是政府机构的最基层细胞,为体现精简、有效、统一管理。中国物业管理的特色是什么?通过社区文化的表达方式体现在规章公约、遵纪守法、道德伦理、社会风尚、人们思想中的“法、理、情"之中。交往越多,理解越多,支持越多。在轻松、愉快、祥和的气氛之中,加强了住户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从而消除许多似是而非的麻烦事。一个社区人材济济,有想发挥擅长的,这个机会由谁给,由社区物业管理者给,而安居恰恰是物业管理的社会职责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在住宅区。


明232454377


你好,你所说的业委会和物业公司问题确实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麻烦的问题。

业委会成员是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来的。理论上讲业委会成员的更换也需要其他业委会成员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或者一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罢免或者更换。除非是这个业委会成员自己提出离职或者有确实证据能证明这个业主存在以权谋私,或者不履行业委会成员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罢免。




通过你所说的事情来看,你们小区的问题还是可以处理的。

首先你们小区的业委会的成立就是不合法的。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必须是经过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参与选举,经过小区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有效。之后到地区街道办备案才能成立小区居委会。你们业主就以这个未经过业主大会私自成立为由,去当地街道办居委会举报。要求撤销和调查相关事宜。并从新协助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选举新的业委会和业委会成员。



再说一下因为小区业委会不与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公司合同。致使原物业公司退出小区。然后自己找来和引入新的物业公司进行胡乱收费等,这点也是违规的。

聘用物业公司和解聘与原物业公司合作协议不是居委会说了算的。需要的是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之后才授权给业委会,再由业委会进行相关解聘和聘用其他物业方面的工作。业委会是没有权利直接进行解聘物业和招聘物业的。业主们也可以以这个存在的既定事实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要求彻查,并重新召开业主大会从新选举业委会。再授权给新的业委会,进行解聘有问题的物业公司和重新招聘物业公司的工作。

业主们可以根据以上两点明显的事实违规问题再加上其他如乱收费等证据,联名到地区街道办居委会进行举报。要求撤销现有居委会并协助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再授权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进行解聘。


我是小区物业人。欢迎大家点评,转发和关注。大家来一起讨论小区物业问题,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如果大家有什么物业方面的问题,我会尽最大能力解答。



天空散云


一面之词,不好评论。

几个人就能鼓捣出个业委会来吗?我倒是怀疑题主以前不了解也不参与小区事务,直到人家成立了业委会你才出来评头论足。

有人说成立业委会是多了一座庙,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也有人说业委会不错,但是很难成立。

实际上成立业委会并不很难。只要半数以上小区业主到会,选举大会就合法;投票时,只要半数以上到会业主投票支持,就能合法当选。

两个半数以上,实际上当选只要有全小区三分之一的得票即可。这种选举结果可能不太令人满意,但却合法合理。不去开会,你等于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后悔也没用。


执中bj1


涉及小区物业方面的事,不折腾比折腾好。

许多人总不满意要收费,或者就是总不满意自己小区的物管等等,不一而足。因为不满,于是用不交费来对抗,或者捣鼓成立业委会来撵走物业公司。撵走物业公司后,或自管,或重新聘物业公司。但现实很是幽默,1,由业委会自管的,没多久,就管不下去了,于是让小区放任自流,到最后业主集体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物管公司来管,而这种时候,往往新联系来的公司收的物管费更高。2,赶走物业公司后由业委会重新聘新物管公司来管的,没有多久,却发现服务比原来被赶走的更差,这还不说,新来的物管要不了多久,又涨物管费了。嘿嘿,折腾半天,反而不如以前了,这就是现实!


阳光空灵


自治组织必须靠自己!现有的法律法规对监督业委会和物业虽然条款不少,但是都没有可执行性。你找街道和房办,他们也只会死搬条例,形而上学,推萎拖延。如果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必须由超过20%的业主提出,但需要他们提供身份证和具有隐私的房产证,这就是法律法规给不愿交出隐私的业主设立了一道坎。而在正常业主大会上,议题由谁定?这又给业主设了一道难题。所以靠人不如靠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个:1/在小区建立由业主代表组成的常设平台,业主代表每十户左右选一个,他们密切接触作为自己邻居的业主,将小区事务上传下达,必要时吸取业主意见组织业主大会。2/建立小区业主微信群,做到信息广达,透明公开。大家以为如何?


杏林总监


业委会代表的是业主,是业主选出来的代表


老狼6587


以前的物业管理已经跟不上现在的社会了!现在应该请社区来统一管理,就好比是城市街面上的卫生,一年需要多少钱,包给有能力的人去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