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強求的不美;不愛,湊合的可悲;不如給自己一個痛快,哭的死去,然後活過來的。
愛而不得
適可而止
如果你愛的人,有一天不再愛你了,你要做的就是轉身離開。
沒必要去追問為什麼,即使能得到的答案,大多也都是藉口,除了徒增傷心,根本沒任何意義。
無論你多麼喜歡,也只能放手;無論你多麼留念,也只能放棄;因為愛,彼此才有了聯繫;不愛,彼此還有什麼關係可言?
有些人,註定只是過客;有些事,註定只是回憶,與其百般糾纏失了尊嚴,不如灑脫一點留些臉面。
會不捨,會難過,都很正常,畢竟,那麼認真的愛過。可以買醉,可以痛哭,但千萬不要去哀求,那隻會讓人更加的厭惡。
醉過,哭過,就要懂得重新來過,愛,原本就沒有誰欠誰的,都是自願的。
失去一個不愛你的人,又不是失去了全世界,不要搞得自己裡外不是,落得一身狼狽。
一輩子,我們總要一個人,去經歷一些事,去懂得一些情,然後看清一些事情。
愛上一個人,無非就是為了幸福,若不被愛又怎麼可能幸福,既然不能幸福,那在一起還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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