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你如何看紋身“社會哥”欺負人,遭空手入白刃被當場砍死?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嗎?

暱稱丫


目前這起崑山街頭持刀傷人致死案爭議頗多,焦點爭議在於寶馬男倒地後,電動車男依然揮刀砍向寶馬男,寶馬男逃至汽車旁電動車男隨後追砍,所以很多業內人士認為是防衛過當,甚至是故意傷人致死。筆者有不同看法,由於寶馬男是跑向汽車,如果寶馬男上了汽車,在當時的情況下很可能會撞向電動車男。我認為作為當事人提前預見,追砍還是有必要的。



整個事件並不複雜,就是因寶馬車(違規)變道駛向非機動車道,疑似與電動車輕微刮蹭,隨後寶馬車後座下來一男一女,將電動車推上便道同時發生口角,事至此時正常情況下已經結束,各走各的也就完事了。此事時寶馬車司機突然下車,衝向電動車男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視頻顯示:電動車男並沒有激烈反抗,只是一味地躲閃。不知為什麼寶馬男再次回到汽車取出砍刀,並砍傷電動車男。不料失手刀掉了,二人同時去搶到刀,電動車男先搶到,隨後反轉電動車男追砍寶馬男致死。


我國對正當防衛有很詳細的規定,其中一條規定正當防衛: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算。這也是爭論焦點,雖然法律規定只有不法侵害時才算正當防衛,那麼作為當事人電動車男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而不是去取武器,或者是去開車撞自己呢?從視頻分析,寶馬男第一次赤手空拳下車毆打電動車男時並沒佔到太多便宜,隨後返回汽車去取武器。那麼寶馬車男返回汽車去取武器的時間的段,算不算不法侵害的過程呢?(我當然認為算)

這期間電動車男並沒有做出防衛措施,只是眼睜睜的看著對方砍了自己幾刀,而後寶馬男刀掉了,被電動車男搶到了將寶馬男“砍倒”,由於筆者反覆觀看視頻,確認寶馬男並不是被“砍倒的”而是二人爭奪砍刀時摔倒的,另一個監控視頻畫面顯示很可能寶馬男倒地時已受傷(這時死了的話,電動車男肯定算正當防衛)關鍵就是後面還有個追砍。


很多業內人相關士表示:寶馬男倒地後就已經結束了不法侵害。筆者有著不同意見,寶馬男受傷倒地,這是不是意味著寶馬男的不法侵害已結束了呢?按著整個現場視頻分析,如果寶馬男倒地不動了,當場被電動車砍死,那電動車男肯定涉嫌防衛過當。可寶馬男偏偏二次跑向汽車,(這是逃跑?還是二次去取武器?還是去駕車傷人呢?)因為有前車之鑑,寶馬男曾到車上去取武器,所以作為當事人如何判斷寶馬男是逃跑還是去駕車傷人?
所以我認為:電動車男依然屬於正當防衛。隨後各媒體報道得知:寶馬男是個慣犯,根據《紫牛新聞》報道:寶馬男(劉某龍)曾多次被判刑,2001年因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2006年打架被行政拘留5日,2007年敲詐被判9個月有期徒刑。2009年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3年,2013年再次被逮捕。筆者看了寶馬男履歷,真是不寒而慄,就覺得電動車男是在“為民除害”,更加有理由相信寶馬男跑向汽車的意圖並非是逃跑。


雖然有媒體報道寶馬男曾經獲得過見義勇為獎,但看了過程後絲毫沒有轉變對寶馬男的看法。寶馬男是因為舉報有人販毒的線索,根據線索警方破獲了該案。從而寶馬男榮獲“見義勇為”證書。

按理說無論怎樣,見義勇為都是好事啊,可筆者的腦海裡總是浮現“黑吃黑”這個詞。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最後筆者總結: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含義恐怕寶馬男到死也沒能理解。電動車男的行為,更多的是保護自己。應該屬於正當防衛,就算法律不認可正當防衛,也應當考慮寶馬男二次回車的動機是什麼?理應給電動車男減輕處罰,或緩刑。


明辨是非123


今天崑山市警方已經就此事作出了定論: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

紋身花臂男拔刀威脅。


崑山警方的理由主要是紋身社會哥實施的侵害一直在進行之中,而電動車小哥進行的自衛也一直在持續當中,雖然中間有過距離上的分離和間隔,但是防衛的行為是從一而終,一直持續的。我國規定,如果行兇行為對被害人構成嚴重的生命威脅,被害人不慎對行兇者構成的傷害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崑山警方認定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不予起訴。

圖為紋身男遭到反擊瞬間。


警方另外提出,紋身社會哥使用的刀具是管制刀具,雙面開刃,不存在用刀背恐嚇的說法,而且紋身哥對電動車男用刀具實施的拍打等行為造成了電動車男的受傷,而且當時紋身哥一邊人多勢眾,電動車男受到的人身傷害乃至生命威脅一直在持續當中,電動車男到汽車上拿走紋身哥的手機,也是為了防止對方叫來更多的人,事後也把手機交給了警方。

圖為當時的現場畫面。


這是我國法治的勝利,也是我國法律正義的體現,電動車小哥的行為被認定是正當防衛,對於今後我國社會上那些動輒使用暴力乃至刀具威脅他人的所謂“混混”,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警告,為法治點贊!


海事先鋒


發生在崑山的白衣男砍死紋身男的事件早已家喻戶曉,華夏大地,大街小巷議論紛紛。都紛紛指責紋身男行兇的醜惡行為,支持白衣哥正當防衛,是正義的行為。

事件的經過我就不用細說了,紋身男就是一個經過法律多次制裁,而累教不改,在社會上以強凌弱,仗勢欺人,欺行霸市,仇視社會,惡貫盈滿的傢伙,也是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龍哥。他被白衣哥砍死,既順應了天意,又符合了民義。

對於紋身哥的死亡,在大地上少了一個危害社會的隱患,為潔淨文明社會剷除了一顆瘤毒,全社會也多了一份安全,多了一份諧和。通過此次事件,民心振奮,就如同在全國掀起了一次正能量的熱潮,人們愛家園,誓與一切不和諧的另類做鬥爭到底的信心倍增。

白衣哥砍死紋身男的行為是屬於正義的行為,它也是屬於合法的正當防衛行為,在這點上法律也毋庸置疑。

人民愛家園,愛和諧。在華夏大地上,我堅信正義永遠戰勝邪惡,正義的人民一定會是最後的勝利者。


老蔣閒言


《白衣大俠屠龍記》

月黑風高。

十字路口。

交通紅燈在閃爍。

驀地,“咣”!一聲汽車急剎長音響起。

一輛白色寶馬車車頭頂向非機動車道上電動車。

電動車騎手霍然回頭,一臉震驚。

此際,寶馬車車門打開,下來一個白衣人。

人影一閃。

白衣人已到了騎手面前。

“你他媽眼睛瞎了?”他伸手一指,破口大罵。

“咦!奇了怪了!等紅燈時間,我電動車好好地停在非機動車車道上,你寶馬車自動蹭我電瓶車,居然還要罵人?”電動車騎手一臉錯愕。

白衣人哼了一聲道:“那你看到寶馬車為什麼不讓?你知道這輛車多少錢嗎?刮壞了你賠得起嗎?你知道車裡坐的是什麼人嗎?”

白衣人連珠炮般的發問,神色倨傲。

“是你們車先踫我的呀,更何況我的電動車又沒停在機動車道上!”

騎手據理力爭道。

什麼?此人竟然初生牛犢不怕虎?油鹽不進?

白衣男一時驚怔,頓覺無計可施。

他回頭向寶馬車瞥了一眼,好像在說這個人我嚇不了、也搞不定了。

車門再次打開,從車上下來一男一女。

紋身男,黑衣女。

黑衣女一路小跑到騎手身側說道:“算了,師傅你趕緊走,要不然你會吃不了兜著走,這幾個人你惹不起!”

騎手也覺得來者不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正想騎車離開。

忽聽一聲狂叫:“狗日的東西,撞了本大爺的車就想開溜?哪有這麼容易!”

騎手駭然回頭。

只見紋身男飛奔而至。

只聽拳風呼嘯,

紋身男一拳擊在騎手胸口上。

這一拳勢大力沉,騎手悶哼一聲,只覺一時血氣倒湧,五臟六腑幾乎為之翻轉!

“你……你……為什麼打人?”騎手慘呼道。

紋身男獰笑一聲,額頭青筋暴起。

“打你又怎麼了?你該打!踫了本大爺的車,見了本大爺的屬下竟然不肯認錯還敢頂撞,不打你打誰?打你是讓你長長記性!”紋身男怪笑道。語氣之狂妄,已是不可一世。

“我為什麼要認錯啊?真乃拙拙怪事。是你們的車撞了我的電動車啊!你們不講理嗎?”騎手忿然道。

紋身男見對方不甘示弱,不由惱羞成怒。

蓬蓬蓬,又是一陣拳雨落在騎手身上。

騎手抱頭慘呼不止

“我要報警,我要報警!”騎手慘叫道。

“報警?在這個地盤,老子就是警!”紋身男傑傑怪笑,“你等著,老子再給你厲害嚐嚐!”

一語甫畢,紋身男飛奔回寶馬車。

但見白光一閃,耀目生寒。

紋身男手中已多了一把大砍刀。

騎手大驚,棄車舉步想逃。

紋身男欺身而上,一刀凌空劈下。

此際白衣人與黑衣女負手而立,有如隔岸觀火。

他們好像在欣賞一段劇情,而且還看得津津有味。

刀光燦烈,已然臨頂。

騎手大彎腰,斜插柳才堪險險避開這致命一刀。

“咦!有兩下子嘛!”

紋身男微感詫異。

“有種再接本爺幾刀試試?”紋身男大喝道。

刷刷刷,一連三刀疾砍。

刀法之快之厲實在驚人之極。

騎手避無可避,只好繞場展轉騰挪。

饒是如此,身上業已中了數刀。

騎手慘呼一聲,頓時,衣開肉綻,鮮血長流。

紋身男狂笑道:“這下知道本爺的手段了嗎?米粒之珠,也敢放光逞強?哈哈哈!”

聲若破鑼,響徹夜空。

紋身男狂笑聲未歇,忽然手一抖,大刀竟然從手中脫落。

騎手雙眼血紅,恨意如同熊熊烈火!

他驚瞥紋身男手中刀脫落。

說時遲那時快,騎手長身而起,和身一撲,將砍刀已拿捏在手!

這一切恍如電光石火,快到不可思議。

紋身男渾身一震,駭然呆立!

但聽一聲厲叱:“狗日的,拿命來!”

騎手一刀在手,無所畏懼。

只見刀芒閃耀,觸體生寒。

這一刀挾著騎手的無邊怒火恨意,聲勢之凌厲,實在是驚世駭俗!

“噢”的一聲,紋身男已結結實實捱了一刀!

他開始慘叫,如同野獸身中標槍。

相似的場景好像是劇情反轉輪迴。

騎手持刀揉身再進,紋身男滿場逃竄。

屠龍刀既出,焉能不飲血?

騎手怒喝連連,紋身男慘叫聲聲。

此時,白衣人與黑衣女早就嚇得魂不附體,花容失色,雙雙萎頓於地。

就在這時,人聲刀光俱歇,戰鬥忽然停止!

只聞騎手長嘆一聲道:“罷了罷了,紋身男,你給我聽好了!多行不義必自斃!今日且放你一馬,望你從今後好自為之!”

說罷“錚”的一聲,將長刀拋在地上。

紋身男半晌無語,臉色陰晴不定。

驀然!他開始拔足飛奔,奔向寶馬轎車!

速度之快,快似陸地飛騰。

只一瞬間,他已到了車門前。

這時他居然獰笑一聲道:“小子你別動,老子今天就要斃了你!”

說罷他就要去拉車門。

騎手大驚,暗道:這廝屠龍刀既失,莫非還有倚天劍或霸王槍?倚天劍出,誰與爭鋒?霸王槍現,天下大亂,到時鹿死誰手實在難說!一念至此,心下頓時後悔不迭。

打蛇不死必遭蛇咬!

也罷,拼了!

間不容髮!騎手疾拾砍刀,大喝一聲,身形躍起如箭飛射。

來勢直如奔雷駭電!

紋身男只覺眼前一花,

騎手已經持刀逼近!

這些鏡頭,筆下寫來雖慢,然當時實則彈指之間。

騎手也不多說一句,橫刀就斬!

紋身男手一縮,閃身欲逃。

此際,騎手怒恨交迸,豈能再給他機會!

刀光如熾,血氣瀰漫。

紋身男已中數刀。

他的腳步開始蹣跚。

他的雙目之中滿是絕望之情,甚至包含了絲絲悔意。

誰說老實人就甘心任人宰割,坐以待斃?

常在江湖漂,肯定要挨刀。

這下完了,恐怕小命不保。本來是裝裝逼嚇一嚇老實人的,沒想到裝逼過頭了而招至殺身之禍!

紋身男心中悔恨不已,口中哀呼道:“大爺,請您高抬貴手,饒了小人吧。小人有眼不識泰山,一時冒犯了大俠,小人我……我……”

紋身男渾身顫粟,語無倫次。

騎手怒喝道:“噢,死到臨頭了才知悔改?”他頓了頓又說,“倘若這把刀在你手中呢,我該如何自處?還有,你就是個畜生惡霸,平日肯定是作威作福,為禍四方,才會如此囂張狂妄。善惡到頭終有報!今日你惡貫滿盈,咎由自取,怨不得人!老子今日就算拼了性命也要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話猶未了,一式“五丁開山”大力劈下。

“啊……”的一聲劇烈慘呼,紋身男胸膛已然裂開,腸臟外露,血如泉湧!

紋身男仰天緩緩而倒。

他的一雙死魚般的眼晴,直到死時還釋放著不甘與不信。

騎手仰天長嘯,一刀擲出。

刀飛插,刺穿路邊綠樹樹幹之中。

“這才是快意恩仇,也不枉人世走一趟了!”騎手喃喃自語。

“嗚嗚嗚嗚嗚”警鈴聲大作,警燈閃耀,幾輛警車呼嘯而至。


寂寞高手獨倚欄


崑山砍人反被殺事件中電動車小哥的行為屬於防衛行為,這是不需要討論的問題。現在爭議的焦點在於電動車小哥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按照傳統的認定方法:“不法侵害人被制服,喪失了侵害能力,主動中止侵害,已經逃離現場,已經無法造成危害結果且不可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在這幾種情形下就不能再實施防衛行為,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

結合到本案,紋身男刀落地後被電動車小哥撿起追砍,此時紋身男顯然不屬於“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不法侵害人喪失了侵害能力”的情形,但是是否屬於“不法侵害人主動中止侵害”,“不法侵害人已經逃離現場”還是屬於“不法侵害人已經無法造成危害結果且不可能繼續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的情形,還缺乏有力證據。法學界對正當防衛的如何認定也在爭論中。

認定電動車小哥屬於正當防衛還需要兩個條件:

一是警方的調查結論,如果有證據證明電動車小哥不追砍紋身男仍然有被侵害的可能,就能確認電動車小哥追砍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法律責任。

二是有待進一步統一正當防衛的判定標準,即只要電動車小哥自己認為不繼續追砍紋身男,自身就有可能繼續受到侵害,即視為其追砍紋身男的行為是正當的。這種認識形成共識,那就可以肯定電動車小哥的行為是正當防衛。


總之,到目前為止,披露的信息還不充分,認識還不統一,很難判定電動車小哥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老方同志


本來我在一篇文章裡面,算是較為專業的解讀過,現在我們猜想和臆斷說真話很難,正當防衛,是要結合當時非常實際的情況,現在就連法律專家的推測,也不一定有其依據。

我就新聞描述做一個推測:崑山龍哥持刀攻擊當事人,也就是電瓶車男於海民,持刀,法律定義,是有預期的重大傷害行為,因為刀具是作為重要兇器而存在的,和拳頭擊打他人,性質完全不一樣。而崑山龍哥刀掉到地上,被於海民撿起來進行反擊,這裡面有一個非常需要釐清的環節,就是如果崑山龍哥和同伴依然有攻擊行為,比如試圖奪刀,於海民的反擊就是合理的,適用正當防衛和無限正當防衛的法律定義。但如果是崑山龍哥和其同伴等都已經沒有新的攻擊和挑釁行為,意味著於海民危機解除,而於海民持刀追砍置人死亡,就有輕微的防衛過當行為。但基於於海民是被持刀攻擊之後的反制行為,適用我國法律的從輕量刑或免於處罰的原則。因為於海民砍人致死的前提是,如果“我”放棄攻擊,可能引來對方的更兇狠的攻擊報復,類似我不殺你,就可能被你所殺。這種情形,也將是法律考慮的重要因素。還有一個問題,也是法律考慮的重要依據,就是於海民騎車在非機動車道,交通法上,於海民是沒有過錯的,而崑山龍哥等,其車輛希望借非機動車道行駛,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而在和人產生摩擦,又持刀攻擊,已經涉嫌私自攜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駕駛車輛違反交通法規、持刀攻擊他人“尋釁滋事”等至少三項罪名。雖然龍哥已死,但其違法犯罪的行為,屬於有錯在先,也是減輕於海民刑事責任的一個重要因素。



天問觀世界


當一個人,全身紋龍畫虎,脖子戴個金色栓狗鏈,剃個光頭,並時常甩著光膀子、晃著油肚子,這類人從內心都是把“黑社會”作為自己的追求目標,這也不奇怪他們為什麼會欺凌壓迫別人。這位龍哥的履歷就是驗證,你看看幹了多少損害社會的事,千萬不要以為只有公開的那些被判案件,夠不上判刑或者未被起訴的違法事件肯定是還有很多!

再來走進案件,提煉整個事件過程:幾個吸毒並酒駕的黑社會違規行駛撞了別人,並下車毆打正常行駛的受害人,毆打途中又拿出隨車攜帶的管制刀具對受害人砍打,上升為持械傷人,此時受害人在受到生命危險之際搶過掉落的砍刀反抗,連續追砍向車所在位置退讓的侵害人,最後不料發生意外,侵害人受傷過重失血過多死亡。目前受爭議的是電車受害人是否防衛過當,對於這個問題,我堅決認為適用無限防衛!理由:當人遇到這種情況,我無法判斷眼前這個動輒拿刀砍人兇惡猛獸被我反砍兩刀後還有沒有能力要我命,但我能瞬間判斷如果我不把他弄趴下並震懾住的話,他和他的同夥必定隨後會追砍我,我還是會有生命危險。至於要求我比劃兩下就停下來觀察情況或者要求我嘗試逃跑看看的那些法律從業人員,我想替受害人說:gnmgb,我的生命不是你的實驗。

我們中國人向來推崇“死者為大”,所以這可能是極個別人同情死者的原因,但絕大多數幾乎所有國民都認為不值得同情。我對這樣的害群之馬態度是――死不足惜,又反覆慎重地考慮幾次,還是堅定地認為:這類人死不足惜!

本人是個學經濟的,所以許多時候偏向用經濟學思維考慮問題,包括思考我們的法律。經濟學主張以“效率”作為主要參考標準。我想讓大家一起設想下:如果電車人選擇跟多數人一樣捱打挨砍不還手,那麼這個傲慢的龍哥日後繼續欺凌侵害下一個平民百姓的概率是多大呢?……相信這種可能無限接近100%,幾乎斷定還會多次發生,這種惡劣的人對我們社會危害嚴重,是個看得見的炸彈,是個已經多次造成危害的活火山!而這個電車大哥,如果重返社會,相信他依然是個本份的勞動人民,對家庭和社會有用的人!由此,我非常期望我們的法律能與時俱進,學習英國人性化的法律,希望判他無罪!不希望法律分豬肉、和稀泥的做法(比如給他來個三五年)請讓他儘快回到工作崗位中,儘快去照顧自己的妻兒老小,因為他已經很不幸很慘了,他規規矩矩地走在路上沒招誰惹誰,卻被這類兇惡的瘟神給碰上了,導致那晚,他的妻子等不到他吃飯了,他的女兒也等不到父親的擁抱了,誰能感受到他妻女的驚慌恐懼和失落無助?希望你們和我的吶喊聲能讓法律給這個不幸的家庭最好的慰藉

同時,我們還要看到一個問題,從龍哥的履歷來看,為什麼“龍哥”這類毒瘤在數年中會屢次危害社會?我認為法律對履犯的判決太輕了,對於這些皮厚殼硬的“二進宮”“三進宮”必須多加考量,必須加大懲處力度,才能使他們懼怕、敬畏我們的法律!


宣文俊2014


真心話倆字:活該!

騎車男這明顯是正當防衛啊,當生命受到威脅要麼逃跑保命,要麼捨命必須乾死對方!如果這也犯法只能說法律的這一條規定還是不遵守才是對自己最大的保護!

順便扯點犢子,希望人人別當壞人也要懂得保護自己,更要利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

當生命受到威脅別說從對方搶到匕首工具,就算自己的刀也得掏出來乾死對方,那個時候是不是正當防衛還重要嗎?難道還要腦子裡把正當防衛的幾個要素背一遍然後再定是否要反擊?笑話!傻子才會採用制服方式,誰他媽的知道對方會不會還有機會反擊呢?能跑則跑,跑不了就瘋狂反殺才有機會活命!對方如果連逃跑的條件都不給你,那還等個屁?一個字:乾死他!

打架鬥毆起初都是想教訓對方,可瞬間一定會逼急了產生殺人的心裡,這種情況下法律都得靠邊站,被揍那逼樣哪還有時間思考那麼多?

一般被捱打的人只有兩種心理:要麼窩囊忍受記仇一輩子增加思想壓力,要麼找機會復仇(復仇對象不一定是他本人,也有可能是他的家人或身邊的人或物)。而打人者一般也會有兩種心理:要麼勢氣增強,要麼會有提防心理陰影,就算你登門道錯也不一定能真正消除仇恨!

正所謂“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年輕氣盛作惡多端總有老的一天,誰也不是好欺負的,也許那個時候復仇者登上門來,所以做人要堂堂正正不要欺人,否則遭殃的不止你一個人!

都是在社會中求生覓食為何要欺負人呢?不作不會死!

得饒人處且饒人!在法律社會再牛逼又能怎樣呢?何必囂張跋扈、仗勢欺人呢?人手再多關係再硬也總有獨立行走的一天,打架就是打錢玩命,也許你有錢不在乎,可法律還是饒不了你,還是想清楚才好!別等死了也要被人炸墳頭洩憤!

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有話慢慢說,槓上了也不要輕易動手,想想自己的家人和口袋裡的錢再決定你打架打的起嗎?

打架是小孩子玩的“遊戲”,真正的打架鬥毆不亞於戰爭,戰爭就會傷亡死人,接受不了戰爭的殘酷就收手緩解脾氣,千萬不要仗勢欺人、受小人挑唆。

如果生命真的受到威脅,能跑則跑,跑不掉也要最大可能的保護自己,必要時可以殘忍。


吆喝谷


我要為龍哥點贊。我龍哥為了更生動形象地為全國人民詮釋什麼叫善惡有報,用他的生命給大家上演了這次事件。通過本次事件,成功地激活了我國對於正當防衛的殭屍條款,給全國人民包括法律界人士上了一次普法課!該事件,充分體現了我黨,我國政府依法治國的決心。從小的方面來說,也為我們蘇州崑山市吸引高精尖人才打下了堅實基礎:蘇州市的治安足夠好,即使你遭受了不法侵害,我們允許你進行正當防衛,同時,也是對那些紋身混社會人員的一個警示。我龍哥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驕傲了嗎?嘚瑟了嗎?吹牛逼了嗎?龍哥最後的遺言僅僅三個字:救命啊!~然後盍然而逝!享年三十六歲。


老實人188000828


就事論事,白衣單車哥的行為屬正當防衛沒爭議,大致情況如下!

花臂寶馬哥一行三人實線變道切入非機動車道,疑似與白衣單車哥輕微剮蹭,寶馬車上下來一男一女兩人,短暫言語交流寶馬車黑衣女子把電單車移到人行道,此時白衣單車哥並沒有攔車等舉動,看似乎可以圓滿解決,各走各路,畢竟大家都挺忙的。

花臂寶馬哥下車氣勢洶洶衝向白衣單車哥(同行白衣哥有攔阻勸慰動作,應該不贊同暴力解決)動起手來,此時的白衣單車哥並沒有還手,沒有實施正當防衛(明眼人都看的出來,這是社會哥,咱小老百姓惹不起)只是花臂哥手短腳短,對只躲閃不還手一米八的白衣單車哥並沒有佔太大便宜。花臂哥惱羞成怒。

花臂哥迅速回車拖出大砍刀,衝向白衣單車哥砍起來,白衣單車哥心想完了,港產片上看到的黑社會當街砍人今天發生在我身上,是不是要橫屍街頭?好在自己還算高大,反應還算敏捷,騰挪躲閃,臉部已經受傷,還好未致命。

或許命不該絕,此時花臂哥手中的刀脫手飛出,白衣單車哥看到一線生機,再也不能聽天由命任人宰割了,兩人幾乎同時去撿刀,白衣單車哥先人一步,撿刀後順勢還擊,中刀後花臂哥似乎並沒有喪失戰鬥力,起身向寶馬車跑去。

白衣單車哥忽然一閃念,剛才徒手回車,變成手持長刀,現在回車,會不會拿槍,如果這樣吾命休矣,不行,得反抗,必須得把這亡命徒放倒,於是又衝了上去……

從事態的發展白衣單車哥都會看出遇到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混社會的,如果說在徒手衝突的時候還有逃命的可能的話,花臂哥持刀在手時基本喪失機會了。應該說徒手時機會都不多,社會花臂哥是要面子的,一個小老百姓都沒有搞定以後怎麼號令手下兄弟,同行和對手都會笑話。更別指望中刀後會放過他,所謂某些專家認為的防衛過當甚至故意傷害罪簡直是放狗屁。第一次停止防衛迎來的是砍刀而受傷,再次停止防衛的話自然是丟命或者重傷,所以花臂哥沒有徹底躺下,侵害就沒有終止,白衣單車哥百分百屬正當防衛。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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