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 誰給了上市公司超長期停牌的權利?

誰給了上市公司超長期停牌的權利?

前段時間,滬深交易所紛紛表示,股市“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現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上市公司停牌出現好轉現象。然而,在當前停牌的上市公司中,並不乏“釘子戶”。實際上,上市公司的停牌問題,並沒有滬深交易所表態的那樣樂觀。

今年8月10日,上交所曾以答記者問的形式,表示已逐步化解市場和投資者反映較為集中的停牌早、停牌多、停牌長的問題。比如截至今年8月9日,滬市停牌公司已減少到45家,僅佔全部滬市公司的3.1%,這一數據已與境外市場基本處於同一水平。經過這幾年監管,滬市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日均停牌家數分別為74家、69家和73家,三年總體比較平均,較長時期維持在較低水平。更早的8月3日,深交所也通過數據等形式,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所出現的積極變化給予肯定。

作為監管者,在上市公司停復牌問題上用數據“唱多”是正常的。不過,市場的情形其實並不樂觀。如來自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當前A股有84只個股停牌超過2個月,16只個股停牌超過6個月,停牌時間超過1年的有6家。包括深深房、沙鋼股份、信威集團、萬達電影、中天金融等,*ST新億停牌更是達到1000天,成為A著名的“停牌釘子戶”。

上市公司超長期停牌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ST新億是由於破產重整出現變數,萬達電影是因為重組遭到深交所的問詢後便沒了下文,深深房則是由於恆大借殼而一直停牌。雖然上市公司的長期停牌各有各的原因,但個人以為,主要的原因還在於上市公司身上。

上市公司停牌主要具備保證公平信披和提示重大風險兩大基本功能,但在A股市場,卻催生出諸如防控內幕交易、為重組發行鎖價甚至躲避特殊市況等多種功能。比如2015年A股異常波動期間,曾經出現千股停牌的“盛況”;再比如,近兩年股市持續低迷,諸多質押股份比例較高的上市公司大股東面臨爆倉風險,為了避險,上市公司常常以停牌來應對。再比如,某些上市公司遭到“門口野蠻人”的舉牌,為此,上市公司往往會通過停牌的方式尋求對策,萬科股權爭奪戰期間,就上演了這樣的故事。也正是由於停牌被上市公司賦予了更多的附加功能,“去功能化”成為上市公司停牌制度改革的關鍵。

客觀上,現行的停復牌制度,對於上市公司而言是較為溫和的。否則,也不會出現*ST新億停牌超過千天的奇觀。近年來雖然上市公司的停牌現象有所好轉,但由於停牌的上市公司仍然眾多,且某些上市公司停牌時間仍然較長,因此,對於停牌的監管,其力度有必要進一步加強。

市場上出現的“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現象,不僅剝奪了投資者的交易權與知情權,也導致市場產生了一種不健康的文化。對於上市公司而言,其本身並沒有超長期停牌的權利,沒有剝奪投資者交易權與知情權的權利,但市場監管的不到位與缺陷,客觀上又給予了上市公司這一系列的權利。因此,根除上市公司停牌的弊端,需要從強化監管做起。比如,對於上市公司停牌問題,能不停牌的堅決禁止,以防止上市公司的“隨意停”;對停牌時間設置時限,以防止其“長期停”。如此,像*ST新億這樣的上市公司,也不會“成長”為停牌“釘子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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