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内容不真实一票否决!北京要求P2P再交89项材料

内容不真实一票否决!北京要求P2P再交89项材料


9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发了《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在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2018年10月15日前,再提交89项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材料。

此次要求补充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制度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数据统计、存管银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说明类文档、其他资料等9类共89项。

“补充通知”对材料的真实性格外看重,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此之前,北京金融工作局刚刚发布“自查通知”。

8月25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CEO、合规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人应对自查结果真实性负全责和最后责任,合规负责人具体负责自查工作。

自查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进度、存量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风险隐患等。

此外,自查业务范围是截止到自查报告提交之日上月月末的机构存量业务,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提交若整改不合规的良性退出方案。提交自查报告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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