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峨眉山接二连三的跳崖,风景区有责任吗?死者有赔偿吗?如果有赔偿会不会引发连锁效应?

尒眼聙3


峨眉山金顶舍生崖,又名摄身崖。垂直高度任何景区都无能与其匹敌!这里有许多传说和未接之谜,一直影响着人的正常思绪。清晨佛光普照,云雾缭绕,看上去像一片仙境。舍生崖也是我国景区自杀率最高的一个景区,每年每月都有人在此轻生。其实舍生崖底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很多好奇驴友穿过张沟村来到舍生崖下,景象脏乱不堪,破背包、食品、塑料袋。垃圾成山!


2018年跳崖事件,不止这些,据峨眉山管理人员称,现在社会压力大,导致很多人都有轻生的念头。其实在这两起事件之前还有好多类似跳崖事件。

2018年8月26日,山东22岁小伙给导游发信息称“我跳崖了,不用等我了”至今下落不明。

2018年5月15日 一男子因工作事情想不开想跳崖轻生,最后被僧人救起。

还有好多内心崩溃,去组团跳崖的。真是奇葩!

这一微博的发布,导致回帖人数与日俱增,最后被网警发现,最后经过劝阻此事不了了之!


为了减少类似的事情出现,景区管委会,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营救团队。如果出现意外,景区安全防护措施一切正常,跳崖获赔是不可能了。应该把“地有引力”上诉到法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力。只能说是看破红尘、一切尽在舍生崖。 地球那么大,中国美食那么多,漂亮美女……祖国美好的东西这么多,要善于发现。

社会在进步,要拥有一个强大的内心。不要太过迷恋一些事物,要懂得“舍得”!一连串的事件让人“深思极恐”


科技有感


我也想去跳一次!生活看不到希望了!











日出陵水


峨眉山金顶,对许多人来说,不管去没去过似乎都不太陌生。因为,除了峨眉山是中国四大佛教圣地之一外,它还有一个使其闻名的地方,便是“舍身崖”。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都会选择在金顶跳崖、自杀呢?我以为,其第一个原因就是:特殊的环境。

金顶,位于峨眉山最高峰,在那里,不仅是看日出、看云海,还可以看到佛灯、佛光。“每当清晨,自金顶下望,只见云雾似海,时如波涛翻滚,时又风平浪静,真是变幻无穷,奇妙无比。在没有月光的晴天夜晚,有时还出现荧荧火光,一明一暗,大小不一,这就是峨眉奇观神灯。”在舍身崖,“站在崖边望出去,云海缥缈,山风一吹宛如仙境,会令人产生跳下去飞翔的欲望。而每当风静日朗,下午二三点钟以后,在金顶舍身岩上俯身下望,有时会看到五彩光环浮于云际,自己的的身影置于光环之中,影随人移,互不相失。无论多少人,人们所见也终是自己的身影。这,便是最为神奇的是‘佛光’。”在这种环境下,让个别人产生幻觉恐怕是在所难免。特别是“修行”到某种程度的“善男信女”,看到此或许会有“见到真佛”的感觉,于是投入到佛的怀抱,跟随着佛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

原因二,由于“触景生情”而产生的冲动心里、冲动意识所导致的瞬间冲动行为。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过两个视频,一个是在华山:画面中只见一个男子,在栈道上走着走着,忽然自己解开了保险绳、从栈道上跳了下去。另一个则是在壶口,一个男青年翻过护栏跳了下去,幸亏是掉在了岩石上,才没有瞬间被浪涛卷走。等摔断双腿的男青年被工作人员救上来后、问他为什么跳时,男青年竟然说不出任何跳下去的理由,只是说当时忽然萌发了一个“跳下去”的欲望。这就跟上面说的在金顶看到云海时会令人产生跳下去飞翔的欲望一样。我相信,在某种特殊环境下、瞬间萌发出某种“奇异”想法的人绝不是个例。在《水浒传》中,产生的死的念头且付出了生命的就有两个人。一个是浪里白条张顺,来到西陵桥上,看了半晌。时当春暖,西湖水色拖蓝,四面山光叠翠。张顺看了道:"我身生在浔阳江上,大风巨浪,经了万千,何曾见这一湖好水,便死在这里,也做个快活鬼!"于是老天爷成全了他,在涌金门被乱箭射死。还有一个就是鲁智深,在六和塔听到了钱塘江潮信后,想起了智真长老留给他“听潮而圆,见信而寂”的偈语,于是沐浴更衣后,自动“圆寂”了!你看,这种情况不光是今人的“专利”,古人同样如此。

第三,前例太多而导致出后人的从众心理。

大家出去逛街,原本没打算买某样东西,可看一群人在那里抢着买,便会不由自主的也跟着买回来了。还有到某地吃饭时,一家饭馆没人,清净的很,而旁边一家人满为患,于是大家宁愿在人满为患的饭馆等座,也不会去没人的饭馆吃饭。为什么?人多肯定饭做的好。买东西、吃饭这样,当人们在生活中遇到了诸如失恋、病痛、生活艰难等一些难以摆脱的困境而决定自杀时,同样会选择一个别人都爱去的地方。不光是金顶,世界上那些个“自杀天堂”、“自杀圣地”也都同样如此。再一个原因就是舍身崖下面,是一个近700米深的断崖,从这跳下去保证是“一锤定音”,绝无生还可能!

好啦,在金顶跳崖的原因说到此为止。下面说说提问者的问题,即:这么多人从你这跳下去了,那么作为景区,你们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应不应该予以赔偿呢?

哲学家费尔巴哈在《幸福论》中说过这么一段话:“人生来就是追求幸福的,就如同虫子追逐绿叶一般。”那么对有些选择自杀的人怎么解释呢?费先生是这么解答的,他说人之所以选择了自杀,是因为他所面临的处境、没有比选择自杀更能摆脱的了。所以他认为:自杀,同样是对幸福的一种追求!

按照费先生的观点,在金顶跳崖的人、绝大部分都应该是追求“幸福”去了。那么。景区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予以赔偿吗?我以为:景区不应该背这个锅。为了避免有人自杀,景区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在舍身崖设置了护栏不说,听说最近又建起了玻璃护墙。不过话说回来,峨眉山是佛教圣地,如果能够从大家捐赠的善款中拿出一些钱来,本着“普度众生”的善念,对确实因为死难者而给家人带来困难的家庭帮上一把,这难道不也正是佛家的初衷吗?

我佛慈悲,阿弥陀佛……为盼!








把盏常聊


奇了怪了,现在的人做啥都没有底线,自己作死还要人家赔钱,人家景区千百年来都在那儿,你自己跑去寻死没有人拦得住,景区凭啥该赔钱。


南岸区小溪


我觉得像这种选择景区跳崖的人,不仅不能赔偿死者,反而要死者的家属赔偿景区,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在景区自杀要向景区赔偿损失。你在人家的景区里跳崖,是对人家景区的污染,给景区带来不便,影响其他游客的心情。


安全视窗


接二连三的跳崖?不会是山崖处的地理位置特殊,有看不见的大风突然出现把人吹推下山崖的吧?就是说当游客到达经常发生跳崖处位置观风景时,本来就压根没有跳崖的冲动或想法的,哪知当人站在崖边欣赏风景时,突然一股山风出现在身后,突然向崖外方向吹过来,游客在不知情没心理准备情况下,被一下像背后有人猛推一下一样而把游客推下了山崖。掉下山崖的游客又没有生还的,加之大山风又看不到,也就一直以为是游客自己突然跳崖的!建议景区请流体力学专家用仪器仪表连续监测十天左右(最好是出现“跳崖”频繁的季节或时间段),看是否有经常出现突然出现或突然改向的风力!感觉这方面的原因可能性还是很大!没听说别处的山崖上或哪个高楼顶经常有想不开跳崖跳楼的现象,而且还是频繁发生。


手机用户浇灌


景区没有责任,如果有人要跳长江和要跳黄河国家有责任吗?这个问题太可笑了,弱智的提问,每个人到了一定年龄,他所做的事情就要负相应的责任,不是谁能替代的,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些已经滞后,向小学生,中学生对同学造成的伤害,一般就是去医院进行治疗,没有相关的法律责任。他们没有负刑事责任,不管是谁你要做什么就要负什么责任。天经地义,别人替代不了。


赛汗骑士


抗日时期,河北省.易县.狼牙山,有八路军五壮士被日军包围,在山顶无路可走,最后摔碎枪支,跳下悬崖,被称为五壮士。而现今有跳下悬崖的人,不外乎是有身边的亲人给的压力过大,或者长期受到欺凌,要不就是借了高利贷,又反悔了,要不是买股票赔大吃了,要不就是投资房地产,又不想日后多交房地产税,而心疼钱了,要不就是被子女啃老,自觉永无出头之路了,要不是身患癌症,已经死期将至啦,再不就是患了抑郁症,觉得活着没意思啦,等等,各种的原因。都不该跳悬崖,选择死。因为这样的死和五壮士的死是完全不一样的。要知道,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咬牙坚持住,至少也要活到63岁退休,别想这么多,干去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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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应状告跳崖作死者,追究其法律责任:1、跳崖作死之人无视景区自然风光,肆意妄为,应追究破坏自然风景罪,赔偿景区损失1亿;2、跳崖作死之人藐视景区自然风光是大自然对人类最美得至高无上的精神、视觉上的赠予!它作死得一跳,将这一切毁于瞬间,这无疑给美好的自然景区造成了无法挽回和估量的损失!应追究跳崖作死摧毁自然不可复制罪,赔偿景区1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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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说一下美国那个著名的旧金山大桥,也就是金门大桥,高度就有300多米,所以就成了自杀者的首选之地。据说自建成以来,已有数千人跳桥自杀。美国人怎么应对呢?第一,加防护栏,第二 在桥头设有心理咨询热线,用来劝说自杀者回心转意。

回到题目,游客自杀,景区没有直接责任,所以也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但是景区应该加强防护管理,在每一处危险的区域设警示牌、防护栏。另外可否在景区入口也设有心理咨询热线,或者心理咨询志愿者,来给轻生厌世者一个倾诉的机会。

人来世上走一遭,就是要尝尽酸甜苦辣才罢休。所以,珍爱生命,远离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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