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4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

清风聚亲朋,身正邀明月。值此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夏河县纪委监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表示诚挚谢意,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洁的广大党员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中秋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国庆节是全国人民的欢庆之节。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廉洁、文明的“双节”,县纪委监委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作风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督管理,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刹住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实施“双问责”,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浓浓节日祝福,殷殷廉洁寄语。让我们共同坚守道德、法律和廉洁的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时时警钟常鸣,处处廉洁自律,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扎西德勒!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941—712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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