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訊(記者童浩麟)記者近日獲悉,開封市政府高度重視失信政府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首批31家失信政府機構在全省率先全部履行法院判決完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政務誠信建設工作部署和國家發改委關於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2017年9月,開封市建立了政府機構失信治理長效機制。
內容包括:建立起訴政府案件通報提醒制度。全市依託法院辦案平臺,審理法院及時將起訴政府案件信息向市發改委通報,市發改委致函並提醒被告政府法人爭取和解或做好應訴準備。建立政府敗訴案件通報督辦制度。審理法院及時將政府敗訴案件信息向市發改委通報,市發改委發函督促生效判決的敗訴政府法人在法院判定履行期限內全面履行法定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及時對逾期未全面履行法定義務或未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履行完畢的敗訴政府法人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完善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制度。對逾期未全面履行法定義務的政府法人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對失信政府機構有關人員追責問責制度。將失信政府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信息記入政務失信記錄,並適時提交給組織人事部門,作為評價和任用幹部的參考。追查失信政府機構失信問題的原由,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依法作出處理,並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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