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 贪官与情妇买别墅筑“爱巢” 开发商为讨好送260万元装修

符丽红的身份是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综合科科长。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她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原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路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黄永刚的情妇。

一个是区领导,一个是公务员,在当地,两人的身份令普通百姓仰慕,但如今两人都已成为阶下囚。

据《经鉴》(微信id:jingjian_news)了解,日前,在黄永刚被判5个月后,符丽红也因受贿罪被判缓刑。经查明,身为副区长的黄永刚,曾为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6年初,黄永刚与符丽红买了一套别墅,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得知后,为了讨好二人,便送上263万元装修。


副区长与情妇先后被判

日前,原台州市路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综合科科长符丽红被判,罪名是受贿。法院认为,符丽红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由于其在公诉前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最终,符丽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

贪官与情妇买别墅筑“爱巢” 开发商为讨好送260万元装修

判决显示,共同犯罪中,符丽红系从犯,而主犯则是原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常委、路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黄永刚。

就在符丽红被判五个月前,即今年4月2日,黄永刚已因受贿罪终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认定,2004年至2017年3月,黄永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浙江玉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与符丽红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6.526万元。

原来,除了上下级的关系外,符丽红还是黄永刚的情妇,而符丽红的被抓正与黄永刚受贿的466.526万有关。


为讨好,开发商送260万元装修

对符丽红的判决与黄永刚受贿案相关,所以,等黄永刚被判后才对符丽红进行了宣判。

黄永刚被认定有三项违法乱纪行为。2013年8月,黄永刚将其挂在陈某名下的路桥泊盛桃源小区11幢153号排屋,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售予玉峰公司董事长王某,获取差价收益111.95万元。

2017年3月,黄永刚将其挂在陈某名下的台州市塑料化工市场1525号及1526号商铺的租断权,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售予卓某,获取差价收益71.5万元。

以上两项都与符丽红无关。使得符丽红卷入受贿的是另一项指控。

2015年2月,符丽红以其弟符某夫妻名义购得路桥区泊盛桃源小区云水居49幢89号别墅。

该小区的开发商是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资料显示:云水居的户型全部是豪华别墅。

经查明:符丽红与时任路桥区委常委、路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的黄永刚经商量后,利用黄永刚为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等职务上的便利,共同收受其公司董事长卓友谊为该别墅提供的装修,价值人民币263.076万元。

黄永刚以及符丽红辩称,因为买的别墅价格虚高,开发商才免费赠送的装修。但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陶某在作证时表示,别墅的交易价格非但没有虚高反而是比同期市场价还要低。

调查还发现,案发前,得知风声的黄永刚指示符丽红退还给泊盛公司的74.377万元,以期掩盖或减轻罪行,但最终未能如愿。(作者 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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