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巡察故事」100元的“跑腿費”

“喂,聽說你們是巡察組,學校亂收費的事你們管不管?”舉報電話中,一個小姑娘略帶哭腔。

“這裡是縣委第六巡察組,你有什麼問題要反映?”

“我今天來領畢業證,但是老師說要收我一百塊錢,說是他們幫我們拿畢業證的路費,我懷疑這是學校亂收費,所以向你們舉報。”

“你反映的問題已經記錄下來,我們會立刻核實。”放下電話,我馬上向組長彙報情況。

經調查,反映情況的是該校護理系的學生,護理系是該校與山東某衛校聯合辦學的。近期該系的應屆畢業生返校領取畢業證書,聯辦學校的老師向他們每人收取100元的路費和工本費。

“立即向校黨委下交辦單,讓校黨委說明情況,提供收費依據。這個學校的學生基本都來自我縣較為貧困的農村,他們的錢可不能亂收!”組長皺著眉頭說。

兩天後,校黨委做出了書面情況說明,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尚未領取畢業證的學生暫不收取相關費用,待聯辦學校取得物價部門的審批文件後,再進行補收。

“這是虛假整改,如果有物價部門的手續,他們早就提供了,還想補收,他們是想等我們巡察組走了再向學生收錢?”組長的火眼金睛,一下就發現了這個問題。

“下立行立改通知書,責成校黨委認真整改,讓他們把退費學生名單和手續提供來,確保學生的錢都能退到學生手中。群眾利益無小事,這都是學生父母的血汗錢,他們也敢亂收!”組長嚴肅地說。

三天後,校黨委送來了整改情況報告,已收的錢款全部退還,並保證未收的錢款也不再收取,以後聯辦學校如需收取費用,需提供物價部門的審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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