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檢察建議」酉陽:檢察長向鎮政府送達檢察建議,說了這件事!

「檢察建議」酉陽:檢察長向鎮政府送達檢察建議,說了這件事!

近日,酉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廖萬超就龍潭鎮桐嶺村村幹部冉某某、董某某等村民委員會成員共7人涉嫌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向龍潭鎮政府送達了檢察建議書。該鎮在家班子成員及22個村支部書記參加了會議。

案件回顧

經查,2016年以來,冉某某、董某某夥同該村村民委員會成員共7人,以阻工、威脅等手段,多次糾集人員到轄區內項目工地阻礙施工,強迫施工方簽訂合同接受服務,冉某某等7人從中獲利6萬餘元。9月10日,酉陽縣檢察院已將該涉惡犯罪案件提起公訴。

據此,該院提出了四點檢察建議:

重選人用人。把政治素質好,道德水平高、工作作風實、群眾基礎好的人選出來、管出來、用出來、帶出來。

重教育管理。要教育幹部戒貪止欲,用身邊人身邊事以案釋法,發揮震懾作用。

重監督制約。黨委政府要注重對村支兩委幹部的監督,嚴格落實村務公開制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

重工作實效。要按照“明大德、守公德、嚴私德”要求,始終堅定宗旨意識,嚴格工作實績考核。

廖萬超表示,發出檢察建議的目的在於預防減少當前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幹部存在的缺乏有效監督、追逐個人私利等共性問題,推動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得到有效實施。

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龍潭鎮負責人表示,酉陽縣檢察院發出的檢察建議對於指出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促進今後工作的開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將高度重視並按照檢察建議的要求,在選任村支兩委幹部過程中堅持德才兼備,強化村支兩委幹部的日常教育和正面引導,嚴格落實村務公開、集中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發現村支兩委幹部不作為、亂作為、貪汙腐化、搞權利尋租等情形,將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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