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配合防疫妨害公務案庭審:檢察長“隔空”公訴,院長任審判長

男子不配合防疫妨害公務案庭審:檢察長“隔空”公訴,院長任審判長

來源公號:檢察日報正義網 房山檢察

男子不配合防疫妨害公务案庭审:检察长“隔空”公诉,院长任审判长

近日,北京市房山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被告人張某甲提起公訴。房山檢察院檢察長鍾達先出庭支持公訴,房山法院院長婁宇紅擔任審判長。

在經過北京市房山區張坊鎮張坊南大橋的卡口時,張某乙(另案處理)拒不配合防疫檢查登記工作,阻礙道路通行並辱罵執勤輔警,在民警對張某乙強制傳喚過程中,被告人張某甲將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推倒在地,張某乙將給其戴手銬的輔警手指咬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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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辦理過程中,鍾達先檢察長全面把控案件證據審查、社會危險性判斷、量刑情節認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開展等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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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在提前介入階段,房山檢察院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收集、固定相關證據。

2、依法批捕,保障權利

在審查逮捕階段,房山檢察院認真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並告知其在該階段所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義務,依法全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3、認罪認罰,從快起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與看守所、值班律師協調配合,迅速完成了訊問、提供法律幫助以及認罪認罰具結工作,在受理案件後三天即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本案。

4、視頻開庭、防範疫情

為落實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確保辦案安全,本案採取遠程視頻開庭,依託“雲法庭”進行了非接觸式庭審。

本案現已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甲被判處拘役五個月。

希望通過本案,不僅給被告人以深刻教育和警示,更要給其他對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視、不配合,任意踐踏法律的人敲響警鐘,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任何暴力抗法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監製:楊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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