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为什么有人说扬州强拆事件发生后,一些老百姓对于撞人的行为叫好呢?是他们不懂法吗?

冷暖人生141902905


大实话:不懂法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关键在于事不关己以及同理心。

就扬州这个强拆事件来说,估计很多人看了视频过后第一感觉就是拆迁队仗势欺人,是拆迁队把人逼得没办法了,所以司机才会开车撞人。毕竟,从我们自身的角度来说,如果不是被逼的没办法了,谁又会做出来这么傻的事情呢。

而很多人之所以会为这种行为叫好则出自于三个方面,第一不懂法,第二事不关己,第三个人同理心。

不懂法是大部分人给自己找的借口

首先,就不懂法这个方面来说,大部分人只是知道如果开车撞了人会要承担很严重的后果,可能要赔很多钱。但是,对于这个很严重的后果具体有多严重,赔钱的时候是个什么状态,大部分人是想象不到的,这就是不懂法的表现。如果一个人真正地懂法,那么他一定思考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益最大化,而不是被这种冲动行为所影响。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是鼓掌的原因

然后,很多人会拍手称快,为车主鼓掌叫好的第二个原因就是这件事跟自己没关系,我们只是旁观者而已。说现实一点,把人撞死了不用我们赔钱,也不用我们坐牢。我们自然愿意充当这么一个道德好人的角色,这是我们处于自我保护的自然选择,那就是不管对错,跟着大部队走,站队多数人的一方那就没错。

但是,如果说,这个司机撞了人以后,这个所有的钱要我们赔,比如说我们是这位司机的家属。我相信这时候就不是再为这种行为故障了,心理更多的就是后悔以及为自己的冲动找借口。甚至可以这么说,作为盘观者,我们想的是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还得撞。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我相信,他不会再撞。说白了,我们会叫好,就是因为看热闹不嫌事大。

同理心是我们支持司机做法的根源

当然,我们很多人会选择支持司机的做法,除了以上两个原因,那就是同理心。就是说,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把我们放到司机的位置上去看待这件事。

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时候是出于弱势的位置,而在那样一种情况下,司机看起来就是弱势的一方。这时候,我们的情绪就会不由自主地去认为司机是受欺负了。所以,很多人会把自己想象成被拆的那户人家,而开车撞人这个行为是很多人面对被人欺负时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所以,就会感觉撞的好,这其实都是我们的同理心在作怪。

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明白,那个视频证明不了任何事,只能证明司机撞了人,这就是现实。当然,强拆也指定是不对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具体的结果出来后再进行论断对错,以及进行支持,而不是现在就开始站队。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如果不采取这种方式来示威,或许真的没有他们说话的余地了。


其实在很多场合下,老百姓都是弱势群体。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比如这个拆迁案,据说就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关系,拿到了拆迁的权利,于是对这些普通群众大打出手,同时还雇佣了一些打手,充当安保,可以说这就是横行霸道了。


那些个拆迁的权利又是谁给的呢?当然有事利益群体了,所以你说这到底是谁的错。环环相扣,层层剥削,这就是一个利益链条,如果不能从最顶端去遏制,那基本上就是不管用的。


其实像那种钉子户的没有多少,基本上如果拆迁的时候赔偿合理,大多数都是会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而且是高出不少的钱,你说谁不愿意呢?但是往往是有些不良的开发商,想通过恐吓住户的方式,压低赔偿款,其实是想赚差价,因为他们拿到了高额的赔偿款,他们想把给住户的赔偿款压低,那么他们自己中间赚的就多了,因此才会出现题目中说的气不过,只能开着车撞人的事情了。


真的不是逼急了,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这可是要坐牢的,没有人会愿意用自己的青春去冒险,况且马上都要拆迁赔款了,这时候更是不会冲动。所以我们可想而知这些恶霸有多么欺人了。


越是这样的恶霸,我们就越不应该妥协,毕竟还是有真理存在的。但是一定要通过合理的手段。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韦某撞人事件已经造成二死八伤。一些老百姓不是不懂法,而是痛恨强拆。这需要官方媒体尽快公布真实消息。

其实老百姓是最有朴素公平正义的。老百姓认为撞得好,是因为觉得被强拆的是合法建筑。觉得韦某被无故殴打。

事实上,根据官方通报,韦某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而网传的韦某被殴打,其实是韦某撞人后才被打。打人者也同样已经被刑拘。

所以我认为网上的舆论导向其实来源于信息不透明。这就需要官方及时做出回应。免得误解。


律师独角兽


呵呵,法理就是讲法律,道理就是讲道义。无论是法理还是道理,归根到底要符合天理。

民众大多数是纯朴的,他们或许根本不懂得法律条文的一二三四,但是他们偏偏明辨是非。他们或许讲不清楚国家大义,但是他们却偏偏懂的保家卫国。


陶冉们在一无执法文书,二无执法授权的情况下,单单凭着跟某部门签订一个《拆迁协议》,就可以组织一个队伍拆掉他人的房子。这事想想都怕,如果任由这种事情发展下去,那不就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拆他人房屋了吗?

抓人有抓人的依据与正式手续,拆房子同样要有拆除的依据与正规手续:

而且,当警察抓人的时候,民众有权质疑对方的身份,一旦无法出示,可以不配合执法。拆房子也是同理,民众同样有权质疑对方的身份,一旦无法出示,也可以不配合执法。



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肆意妄为,砸家具、拆屋子、拉扯他人、推搡他人,这个性质就完全改变了。在法律精神面前,也是可以奋起反抗的。在法律条文面前,也是正在进行的公私财产被损害而导致的反击。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那些没有正规手续,没有执法权而进行的所谓“执法”,其实都是违法。法律同样要求民众“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这是法律赋予民众的义务与权利。



而且,如果用“违法”的手段去“执法”,长此以往,谁还有安全感呢?没有安全感的社会就没有归心感,没有凝聚力,好可怕哦。

这是一次很好的整肃机会,期待别放过了:

呵呵,陶冉们被逮进去了,这个时候后悔不?不要认为那几个钱很好赚,不要以为真有人撑腰就为所欲为,关键时刻,弃之如履。


老龚说势


讲一个很真实的案例:

在西安市长安区王曲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鱼包头村以所谓的城中村改造为名,强迫群众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拆迁队原话:“不配合就打!”这冷冰冰的五个字,凉透了多少人的心阿。

更离谱的是关于拆迁补偿,该村里从不公开,也不召开村民大会,更没有公告通知。就连所谓的拆迁依据2014年的文件(2014年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文件【市城改发2014第176号文件】)向有关部门咨询都是无效的,不过这些都是后话。

衡某是鱼包头村村民之一,因不配合签字拆迁三番俩次的遭受毒打,家中门窗也是难逃一劫,更过分的是牵扯到衡某的亲戚因那几日暂住家里,结果被恐吓进医院。后来打听到衡某患有心脏病,于是没日没夜的在他家门口放鞭炮,表达对他精神上的折磨。

由于不敢面对暴力拆迁,大部分村民选择了逃避,可今后该怎么办?你的积蓄可以维持多久?如果拆迁得不到补偿,还能安心的走出村子吗?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号中第十条、第十一条明文规定:“相关部门对于要被征收的房屋要给予公开公告,征求大家的意见不得少于三十天。且如果多数人不同意可召开听证会,可以一起修改意见。”

村民们总说:“我们不是钉子户,我们是知法守法的公民。我们需要阳光拆迁。拆迁者更要依法拆迁。不能采取暴力野蛮的方式来拆迁。”可真等出了事有谁替你出头?嘴上说着知法守法却不知拿起手中的法律法规当作‘武器’保护自己。

就这样,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向外界寻求帮助,那面临的只有“死路一条”。


宏咏华威法律咨询


这个问题问的很尖锐。

一些网友支持韦某但并没有为韦某的撞人行为叫好,无论韦某有什么样的理由,他驾车撞人,最终造成了2死8伤的后果十分严重。这是违法的,也是韦某必须承担的责任。

能说网友们三观不正吗?不能!在昆山宝马男被反杀一案中,大家旗帜鲜明一致支持正当防卫的于海明。在其他类似的暴力伤人事件中,大家也痛恨伤害无辜的犯罪分子。公序良俗一直在大家的心中,他们并没有完全被情绪左右。

为什么偏偏在韦某驾车撞人这件事上,大部分网友们选择站队韦某而不是拆迁公司呢?

我想,网友之所以宁愿相信韦某而不相信目前公布的信息,是因为以前发生过的暴力拆迁事情给他们留下了更不好的印象。(或许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吧)再加上现在单方面的发声不足以让大家相信那就是事件的真相。

与其让网友们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还不如早点把调查结果公布出来,孰是孰非自会有一个论断,我相信大家会公正客观地看待此事。


夜雨如书


这种状况的发生,说明大家对于暴力拆迁的深深厌恶与无奈,虽然自己因为种种原因不敢也不能出头,但是却为敢于冲冠一怒之人叫好,就像昆山宝马案一样,大家也是为受欺负的弱者骑电瓶车者叫好!

最新的通报已经出来了,安徽人陶冉根本就没有拆迁的资格,通过借用拆迁公司的资质承接了这次的拆迁任务,然后雇佣一批散兵游勇充当“打手”维持秩序。在拆迁现场,陶冉指使社会人员砸碎门窗玻璃、搬出房内物品、捣毁门前的摄像头……

这是拆迁,还是打砸他人的合法财产呢?为什么要捣毁摄像头,难道他们所做的事情不能见诸于视频,他到底是在害怕什么?韦某的妻子赶到,被四五名女拆迁队员“拉”到一边(用词多好,为什么不说被控制呢),韦某拿出手机拍摄,然后手机被抢,摔在地上。拆迁队员什么时候拥有执法的权力了,凭什么不让韦某拍照留个纪念?

虽然有三次通报,但是一直没有公布被撞人员的身份,我想人员身份非常重要,可以说明韦某的动机。韦某只是表达不满,绝对没有反社会的情绪,他即使要撞,也是撞殴打他的人,绝不是要撞无辜的群众。

既然事发地点有那么多群众,我想肯定会有正义的群众站出来替韦某作证的!事实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我相信,会水落石出的!


打虎拍蝇


实际上,老百姓并非不讲理,也不是不懂法,而是他们讲理懂法的前提是要看面对的是谁。

昆山反杀案当中,为什么老百姓观点一致的认为是正当防卫,高铁霸座现象发生之后,他们纷纷指责霸座者的无理,包括在公交车上为老不尊的道德绑架者,他们无一例外也会站在正义的立场。所以说,不要怀疑老百姓的是非观,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没有发生偏差,更没有达到不可理喻的无理取闹地步。

在扬州强拆案件当中,不管事情的缘由如何,肇事者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是一种很明显的违法行为。那么,为什么在扬州强拆事件当中,很多人宁肯选择相信和支持造成两死8伤的肇事者,却痛恨强拆者呢?

因为对于拆迁,老百姓太熟悉了,而且有关拆迁带来的新闻,似乎总是与负面相随,从而在老百姓的心中形成了信任的危机,这也是我们经常讲的“塔西佗陷阱”,当公信力缺失之后,想要重建信任难于上青天,所以即使你是正确的、符合规定的行为,也会被百姓认为是强势的、蛮横的、充满黑幕的,这是因为之前的很多不良做法,已经提前透支了老百姓的信任。

不管对与错,老百姓都会选择习惯性质疑,就像扬州强拆案,老百姓在接触案件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强拆无理,抗者正义。

这也是我们当局最应该反思和急需改进之处。


元芳有看法


和8月份的“昆山自行车反击案”一样,老百姓叫好肯定事出有因!

老鬼认为:不是老百姓不懂法,而是公道自在人心。法律也是公道和正义的!

在扬州强拆事件中,管委会发布的通报中,只说明业主韦刚驾驶轿车两次冲向人群,而对于前因却只字不提,就已经有所偏失了。

在老鬼的上一个回答中,有朋友评论道:“扬州的群众微信朋友圈都传疯了,视频拍的清清楚楚,十几个人围殴一个人。”

这就充分说明一个问题:强拆是不是合法合理合情的?

俗话说:“兔子急了还要咬人呢”。传闻业主在冲撞之前,业主和家人都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殴打和人身攻击。如果传闻属实,那么面对一群手持工具的拆迁人员,势单力薄的业主,也许只有采取开车撞人,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才能维护自己房屋财产的安全。

从这点上来说,和“昆山自行车杀人案”有类似的地方。

都是自身生命受到威胁了,而且作为弱势的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无法考虑周全。只能采取更加直接的方式,才能保护自己。

老鬼认为:这也是老百姓叫好的原因吧。

作为事件所在地来说,如何清晰、全面、完整的调查和公布事件的前因后果,对于这件事情的后续发展,才是至关重要的。

否则也许会出现更大范围和更强烈的谴责和质疑。

希望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政府可以顺应民意,公开调查和审理这个案件!


我是老鬼,我们的观点影响我们的生活!

谢谢您!


老鬼杂谈


造成严重的撞人事件,一死九伤确实比较严重。这个事情民众声音确实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为啥老百姓会为撞人者较好?老百姓大多数有着朴实的情感,同情弱者是他们的本能。这个问题也反应出暴力强拆中的问题。很多百姓觉得强拆不可接受,所以出现了这些声音。

其实对于这些声音出现,还应该反思的就是为啥民众会不理解正常的执法行为。一个是先前强拆确实有很多不合理或者百姓难以接受的地方。另外也说明百姓对于强拆是非常愤怒的。所以除了解决问题之外,更多的疏导民众心中的怨气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个事件不能仅仅当作一般刑事案件处理,而应该当作社会事件综合处理。人们更加关注的就是强拆背后的具体细节。这个住户在这里住了很多年,为啥一直没有阻止,过去是什么原因,现在为啥要拆,做了那些工作等等。如果这些客观真实的细节披露,那么民众就会多一些理解,不会存在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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