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4月14日昆明將停止“非標”電動車註冊登記

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郭曼)4月15日起,由工信部等4部門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購買和使用將迎來新的變化,為幫助廣大消費者正確購買電動自行車和按照規定上路,昆明市消費者協會提示,要注意購買使用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並按規定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調整完善了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消費者應主動關注瞭解新國標和昆明市發佈的《關於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關於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的公告》,確保4月15日之後所購電動自行車符合新國標。在我省電動自行車產品公示目錄內或屬昆明市第一批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產品,才能辦理註冊登記。

已經購買了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應瞭解自己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後,按規定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今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按照昆明市相關通告要求,“非標”電動車註冊登記工作將於今年4月14日結束。

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後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嚴格按照使用說明的要求操作使用,不私自改裝電動車、更換大功率電池,不違規停放電動車,不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不進行非法載客非法營運,增強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

最後,市消協還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向商家索要發票等相關憑證並妥善保管,以備發生消費糾紛時作為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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