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公证处属于收费性事业单位,会怎么改革?

我心依旧38973563


公证处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司法局,在财政供养上有的差额,有的自收自支,视地方实际情况略有区别。公证处设立的初衷,是为单位和老百姓提供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服务机构,但实际上又具有收费职能。

对于类似的具有中介、营利性质的服务机构,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招待所、农业示范、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殡仪馆、房地产管理所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普遍的做法是转企,剥离体制推向市场。其在职在编人员,部分根据职能转换和岗位需要分流到司法局其它事业单位安置,其它人员根据岗位需要结合自愿原则全部取消编制,随单位转企变为合同制人员。非编人员,视岗位情况决定去留。有需要,续聘;没需要,按规定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80后小公


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公证处的职能性质是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由是经营类事业单位。根据2017年底执行的改革方案,是将公证、律师两个事业机构,改革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人员随企改制,继续承担中介和经营职能。

在实际改革中,这两个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多半不愿意随企改制。因此,一些地方采取分流安置的方式,将原来的正式职工安置到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有些是暂时保留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划分为公益二类,暂时用于安置原有职工人员。这两类安置方法,都是统一使用事业编制,按事业人员安置,将两单位原来部分人员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腾退出来,供公检法司其他执法人员使用。

改革过程中其他愿意自主择业人员,和编外合同工一样,自主择业,或者自主创业。


职言管语


既然是收费类型的事业性单位(上级管理单位属于司法口,当整合到司法口的类似部门)且涉及面向大众化服务群众窗口的单位!……,当在政务中心开设办公窗口!


生活磨炼


公证处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整合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