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濮阳这两个乡镇文明祭扫工作不力,相关领导被停职检查处理

★关于对八公桥镇、胡状镇文明祭扫工作不力的处理通报

4月3日上午,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纪委监察委、督查局负责同志到清河头乡、八公桥镇、胡状镇等乡镇对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时发现:八公桥镇宣传舆论氛围很差,在八公桥集和石家集发现三处存储有大量纸钱、冥币、高香、塑料泡沫等高污染祭祀用品及少量烟花爆竹;胡状镇雷庄一祭祀用品商店存储有大量纸钱、冥币、高香、塑料泡沫等高污染祭祀用品。

以上问题的存在,暴露出八公桥镇、胡状镇党委政府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思想重视不到位。

经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给予八公桥镇党委书记刘允涛、镇长吉庆国、胡状镇党委书记甘文锋、镇长李跃峰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八公桥镇分包八公桥管区镇人大主席贾连彬 、分包倪家寨管区副镇长李存福、分管市场监管副镇长张翠霞、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李惠彩和胡状镇分包雷庄管区副主任科员孙兴周、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镇人大主席刘泽恒停职检查处理,并交由县纪委监察委调查核实

责成八公桥镇、胡状镇党委分别对相关管区书记、管区主任、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鲁河镇、八公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予以严肃处理,问责处理结果报送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县“文明祭扫”工作第三联合督导组负责人县生态环境分局主任科员王伟全县通报批评,免去其督导组组长职务。

当前,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效果,将直接影响全县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八公桥镇、胡状镇党委、政府以及其他乡镇党委政府都要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标准,严格巡查管控,全面梳理排查问题,举全县之力抓好清明节期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专项督查组要严肃纪律,夯实责任,严格督导,确保“双禁”工作取得实效。

濮阳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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