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的士车司机出游不忘本行,半路搭客超员被罚12分

10月19日晚,江口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警力在梵净山大道省溪司路段设卡,进行酒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的士车司机出游不忘本行,半路搭客超员被罚12分

20时30分左右,一辆瓮安县的士车缓缓向查缉点驶来,民警警觉地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车上加司机共坐了6个人。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是瓮安县某客运公司的士车驾驶员,本来是一家五口到梵净山玩,并没有超员,但从梵净山回程的路上看见有人招手搭车,顺带就搭了一个江口本地人,想着路程不远,便心怀侥幸多载了一个。真是出门旅游都不忘老本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民警对该驾驶员驾驶营运车辆超员20%以上不足5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该驾驶员的准驾车型B2被降级。

江口交警提醒:安全无小事,切莫以为超载一人无所谓。特别是出租车这类营运性车辆,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更是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驾驶员更应对自身和乘客的安全负责,遵规守法,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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