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這個事不是一部法案就能夠解決的,而是需要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關注和支持。
——遇言姐
一年前,蔣勁夫坐實毆打日本女友。
當事人進了局子也認了罪。
結果一眾明星紛紛跳出來為“陽光大男孩”、“自由的靈魂”要真相。
眼下一年過去,真相啪啪打臉。
這才過了多久,蔣勁夫又被爆出毆打烏拉圭女友。
以至於遇言姐剛看到蔣勁夫家暴的熱搜時,還奇怪為什麼把去年的舊新聞又翻出來了。
蔣勁夫啊,你這是要打遍五大洲的節奏嗎?
微博上的道歉信仍然在目,這麼快就再一次觸犯法律,而且當事人還是公眾人物,這事情著實令人震驚不解。
也驗證了那句話:家暴只有0次和10000次。
不少網友懷疑蔣勁夫有嚴重的心理疾病。
遇言姐說:哪個頻頻施暴的人心裡沒病呢?
與去年胡歌、竇驍、娜扎、俞灝明、蔣夢婕等一眾明星為“陽光大男孩”要真相相比,這一次,曾經抱團的明星們一水兒的沉默。
曾經無腦發微“一個巴掌拍不響”的蔣夢婕,最近的一條微博發了張倒置的照片,配文“治好你的頸椎病”。
網友在底下留言“扇一巴掌就治好了”。
回顧一下當時的情況。
去年7月,在日本遊學的蔣勁夫在微博上公佈與中浦悠花的戀情。
去年11月,中浦悠花在IG上公佈了自己受傷的照片。
稍後,蔣勁夫被日本警署逮捕,並承認自己毆打女友。
中浦悠花接受TBS電視臺訪問時稱:
最嚴重的時候,我被他用錘子敲打,深夜12點開始打到清晨。
她還說:
被打到兩顆牙齒掉落,有一次家裡到處都是血跡,覺得自己可能會被打死。
(這段說法後被蔣勁夫方否認)
當時,在《軒轅劍天之痕》中與蔣勁夫搭過戲的胡歌發了一篇微博。
胡歌呀胡歌,如果整篇發文只是痛惜弟弟的迷失倒也說得過去,你非加上那句“我們還需要還原一個真相”幹什麼呢?
不是說明星就不能直抒胸臆,但作為擁有7千萬粉絲的人,你的表態是負有責任的,這些話是不可以說出來的。
而且身為引領巨大流量的一線明星,理應知道網絡輿論被煽動後的力量。
從胡歌這條“別倒下、求真相”的微博開始,受到激發的眾明星多米諾骨牌式地跑偏。
也不知是要立深情念舊人設還是怎麼,發文都是同一個配方:
我認識的蔣勁夫人很好,錯了要認、等待真相。
(做閱讀理解時老師說過,重點在後半句)
俞灝明緊接著跟進一句:“我也喝多了,我站他!”
繼而又解釋: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事出有因,錯就是錯!
遇言姐說,文化程度低就別說話不行嗎,什麼叫“所有的事都事出有因”,這跟指責被強暴的女孩子不該穿裙子的言論有什麼區別?
張皓然發微:
錯了就認,但要求公平、真相,我認識的夫仔是一個陽光暖男。
遇言姐說,這句話又是什麼邏輯?
難道日本警察廳的調查,蔣勁夫本人的認罪供詞,診斷書上的“牙齒脫落“、“皮下出血”,都不公平?不是真相?
張哲翰發微:
(蔣勁夫是)天真無邪、有禮貌、陽光明媚的大男孩。犯了錯就勇敢面對,我們一起等待真相。
孫藝洲也說:“事情一定有真相。”
娜扎的話直接叫人看不懂:
錯了與錯了,真相與真相,都需要去尋找。
這是想說家暴不是真相,蔣勁夫沒有錯?
沒常識、沒邏輯、連基本的表達力都沒有。
竇驍說蔣勁夫是“一個自由的靈魂”,因為他給自己烤過串,又說:“錯歸錯,在朋友心中率真最重要。”
到蔣夢婕這直接來了一句絕殺:
一個巴掌拍不響。
一群人嘴上說“有錯要認”,暗搓搓指責受害者有罪。
如此多的明星“路見不平”、“挺身而出”,網絡輿論迅速被帶偏了。
大量聲音以陰謀論辱罵受害者,說女生濫交、騙婚、敲詐、邪教、涉黑的比比皆是。
路人則表示:連胡歌都站出來了,裡頭必定有內情;這麼多明星雪中送炭,蔣勁夫為人一定很好。
甚至激烈到“日本女人活該捱打”、“不是什麼好鳥”。
可憐女方一個不通中文的外國素人,被滿微博罵成那樣都沒有辦法維權。
一個為中浦悠花澄清的博主,生生被罵到改掉了微博賬號。
再說得刻薄點,如果蔣勁夫不是家暴,而是吸毒了、逃稅了,眾明星還敢發這種憶往昔的煽情小文嗎?
還敢灑什麼“歸來還是少年”的雞湯雞血嗎?
說到底,他們壓根兒就不認為家暴是一件多麼嚴重的事件。
如果公眾人物對家暴如此寬容,難免會帶起社會對家暴高容忍度的風向 。
在我國,家暴入刑本來就是困難重重,這種“聲援”直接加深了“受害者有罪論”,讓普法更加艱難了。
這兩天爆出的仿妝博主宇芽被男友家暴事件,看得遇言姐毛骨悚然、脊背發涼。
一個離婚三次不改家暴的男人,這些年來沒有受到任何懲處。
難怪他會在將宇芽打到站不起來後,還能說出那句驚悚的——你去告我,也告不贏!
講真,我不太認同“家暴”這個詞。
暴力就是暴力,一說“家庭暴力”,彷彿就將性質降級了。
有時候,我甚至覺得“家庭暴力”根本就是暴力的保護傘。
一個人毆打他人,如果達到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鐵定是要刑事立案的。
但是如果這事發生家庭內部,往往會像李陽前妻Kim的遭遇——
2001 年,李陽在公司打了Kim一耳光,一屋子同事圍攏過來勸Kim:他愛你,他工作壓力大。
沒人說他打人不對,沒人。
Kim說。
諷刺的是,這發生在一個介紹西方文化的企業。
之後,李陽再度家暴,Kim選擇報警。
警官安慰耳朵正在流血的Kim:
“你和你的丈夫都是好人,請冷靜一下,回家去,會沒事的。”
正是因為家庭這層因素的存在,家暴反而成了
施暴者的保護傘。當然,這只是十年前的情況。
2016年我國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但是由於家暴舉證困難、賠償金額過低,這部法律的實施仍然面臨著難解的困境。
有種說法是,即便確認家暴,過錯方也只須賠償5萬元的精神損害費。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警方在接管受害人之後缺乏後續流程。
雖然新法提到設立救助場所,但目前關於對受害人的安置,仍然依賴於單位、街道、婦聯。
這幾個都不是專門處理家暴的機構,如何能提供受害人需要的心理諮詢、法律援助?
此外,無論是蔣勁夫家暴,還是宇芽遭遇家暴,事件曝光後都因為名人效應廣受關注,而更多家暴是發生在經濟不發達地區。
那些沒有粉絲、沒有流量的普通女性又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說到這兒,遇言姐想起自己在加拿大時目睹的3起家暴事件。
楓葉國的警察是出了名的愛管“兩口子打架”的事。
中國的《反家暴法》便是在與加拿大磋商後製定的。
當地法律充分考慮到了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一旦撥打911,必有人被捕。
之後案件移交法院處理,就算報警人反悔都不行,法官重點參考第一口供,就是報警時的那通電話。
當年,一個跟我同屆的留學生在街上推搡女友,被路人報警。
出警後進入司法流程,先是將該留學生拘留整宿,一步步走到面見法官。
雖然女孩子最終心軟,沒有指控男友家暴,但差點被遣返的他也算是紮紮實實補了一課。
遇言姐鄰居家兩口子鬧離婚。
男的打傷了老婆胳膊,因為沒人擔保,足足關了4天,之後禁止他進入距離女方500米的範圍內,且一年內不能與妻子直接或間接聯繫,使用電話、E-mail都不行,通過朋友親屬聯繫也不行。
否則一旦發現,就是刑事罪名,立判至少三個月。
結果每次男方探視孩子,都得是我幫著送去接來,因為當事雙方不能接觸。
我也曾在凌晨2點送遭遇家暴的朋友去婦女庇護中心(沒法收留她,因為她老公知道我的住處)。
這些庇護所在地圖上只標註了區域,沒有具體地址,在電話聯繫後,會有人來接應。
中心不僅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還為有意離開施虐伴侶的女性,提供
臨時寄養寵物的服務。如此體貼的關懷,以至於我這位朋友在發達後,每年都會為庇護所慷慨捐款。
遇言姐居住的小城不過100萬人口,這樣的庇護所有7個,還有數家二級庇護所 ,政府每年投入上千萬加元幫助遭受暴力的婦女兒童。
反家暴這個事不是一部法案就能夠解決的,而是需要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關注和支持。
至於去年影射受害者有罪的明星,除了沉默著被打臉之外,你們是否還欠中浦悠花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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