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金胜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12月5日,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金胜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平原等三名员额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金胜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被告人张金胜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陈坡、李增、彭厚敏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相继以土地复垦项目为幌子,有组织地采取堵路、损毁有关设备、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从而达到垄断当地山石资源的目的,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矿攫取经济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张金胜、陈坡、李增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其三人伙同彭厚敏、秦彬彬、齐保磊随意殴打、恐吓、滋扰表达诉求的群众,任意毁坏财物,单独或交叉结伙作案计14起,情节恶劣,其六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金胜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该案系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办的有较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大。涉恶案件由检察长亲自出庭公诉,充分彰显了县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履行批捕、起诉和出庭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作为和担当,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金胜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公诉人与六被告人及其所聘请的十名辩护人就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与抗辩,在强有力的证据指控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下,被告人均表示悔罪,认罪认罚。县政法委主要领导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近70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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