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广西武宣县有“仙城”之称,缘于其曾用名“武仙县”。在距今县城10公里,今三里镇旺村村民委旧县村黔江东岸台地上,有一座古城遗址,其即为古代武仙县治遗址。
据志书所载,“武仙县”始于唐武德四年元(621)析桂林县而置。其取“武”现公认为其“唐武德”年号之记,而“仙”字则因古代曾有修道之人于此升仙而名(详见拙作《从李光过境诗题略谈“武仙”来由》)。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重兴寺石刻
在武仙古城址南黔江右岸上有一重兴寺石刻,石刻记文:“县南重兴寺住持僧意聪…元佑六年(1091年)十月一日洪鉴手下立…”。碑记已经明确记载了宋代武宣县城位置,就是今天的旧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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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怀古像
在历史上,武宣县的治所是从今三里镇勒马秦汉古城开始,沿黔江由下游不断向上游迁移。唐武德四年(621)所置的武仙县应在今旧县古城遗址的上游。据宋代地理志《舆地纪胜》卷一百五《广南西路·象州·古迹》中有“旧武仙县城”之载:“旧武仙县城,在武宣县十里。旧经云:桂州裴怀古移今县治,旧城遂废。”当时的宋代武仙县治所即今三里镇旧县村,文中所指的“旧武仙县城”距县城十里,应是在勒马古城及其周围的区域(详见拙作《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五)勒马古城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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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地纪胜》之载
据《舆地纪胜》“桂州裴怀古移今县治”之载,据考证,裴怀古是在长安三年(703)年十一月奉命到广西平叛,平叛结束后,时任桂州都督的裴怀古才决定将武仙县治进行迁移。因此可以推论,武仙县治移至旧县村的时间应该是在长安四年(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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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云像
因武仙县城与大藤峡的核心区域相距不远,而在明代大藤峡流域的瑶民起事不断,朝廷于是决定将县城沿黔江再向上游迁移。宣德三年(1428)正月,明宣宗命山云佩征蛮将军印,充任总兵官,前往镇守广西。宣德四年(1429年)春,山云征讨柳州、浔州、武仙等地。明宣德六年(1431),山云将县治再沿黔江向上游迁移至今县城所在地,并将县名改为“武宣县”。清嘉庆《武宣县志》卷十一《宦绩》载:“山云,徐议处人,宣德中,佩征蛮将军印,镇守广西。时大藤峡诸贼猺獠出没,为浔、柳害。云统兵讨之。以武宣县治密迩峡巢,地漥山逼,会同三司相视地宜,迁县城于今治。”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清嘉庆《武宣县志》之载
在涉及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大藤峡水利枢杻工程的的文物保护与挖掘项目中,旧县村的古城遗址也在计划之中,由广西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发掘。现在已经发掘的面积大约1500平方米,旧城址东北向西南走向,略呈方形,长宽各600米。现仍保留一段残余的土夯城墙,高1米—3米,厚5米,部分护城壕沟仍清晰可见,地表有大量器物残片,以瓷器和陶器为主,瓷器以酱釉印花瓷为主,夹杂些青黄釉和青花瓷,青砖块大而厚重,发掘现场还出土了大量的文物。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大藤峡之文物记忆(七)——武仙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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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出土文物
因此,自唐长安四年(704)至明宣德六年(1431),旧县村作为武仙县治所在地长达727年之久,其经历唐、宋、元、明等多个朝代,对研究古代武宣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吴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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