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泸州机场净空保护区解读:对“闯入者”,将如何动真格?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魏冯)12月25日,记者从泸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获悉, 自2020年2月1日起,泸州将施行《泸州市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出台,将加强泸州市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规范泸州市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军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和运行正常。

保护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是机场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立法是确保军民航航空安全,规范机场周边建设和保证机场正常运营发展的需要,对保障民航飞行安全、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具有重要作用。

此《办法》公布后,最令人关注的莫过于这几个问题:泸州为什么要立这个办法?机场净空保护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分别划在泸州哪些地方?对于“闯入者”,泸州将如何动真格?

为何立法

防微杜渐,确保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不被破坏

制定《办法》是依法规范泸州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行为的需要。军民航的航空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机场净空与城市空间发展的矛盾明显,泸州蓝田机场的净空未得到有效保护,对民航和军航的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行构成严重影响, 2017年9月底彻底停航,教训深刻。

随着云龙机场航线陆续增加,客(货)运邮量、机场进出港密度将会增加,机场周边可能会出现一些违规倾倒垃圾、不按规定升放气球,放飞无人机、植树生长过高、违规放养家鸽等现象,影响云龙机场的净空及电磁环境,对机场地空通讯造成干扰。为确保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不被破坏,泸州市急需对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进行地方性立法,以规范泸州市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行为。

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好有关航空安全法律法规的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有利于减少违反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降低军民航运行风险、保障军民航机场安全稳定,加大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的保护力度。

制定《办法》是民航业管理和机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办法》并明确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相关流程是民航业管理的需要,对机场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地立法为制定《办法》提供可行性参考。全国已有青海省、湖南省等14个省市制定了机场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邯郸市等30余个省市制定了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上述法规和规章为泸州市制定《办法》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保护什么?

机场净空保护区涉及泸县/合江/龙马潭/江阳区30个街道乡镇 ,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主要分布在龙马潭区/泸县

《办法》保护的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了保障军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军民航相关技术标准划定的空间范围,民航标准具体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0千米,跑道两端外各20千米以内的矩形空间区域;军航标准具体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5千米,跑道两端外各20千米以内的矩形空间区域。

鉴于云龙机场系军民合用机场,《办法》按照从严的要求,泸州机场净空保护区按照军航标准确定,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沿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各15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矩形空间区域。

净空保护区面积较大,以云龙机场净空保护区来说,主要包括泸县云龙镇、兆雅镇、云锦镇、太伏镇、得胜镇、奇峰镇的全部区域,福集镇、立石镇、潮河镇、海潮镇、百和镇、玄滩镇的部分区域,合江县参宝镇部分区域,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双加镇、安宁街道、胡市镇、特兴街道、长安镇、金龙镇、高坝、鱼塘镇的全部区域,江阳区通滩镇、况场镇、邻玉街道、蓝田街道、张坝街道、茜草街道、罗汉镇、黄舣镇的部分区域。

同时,《办法》还要保护机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长度从跑道中线的中点分别到跑道两端延长线的近距导航台或中指点标台(以大者为准)距离再各增加500米,宽度为1000米的矩形范围。

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3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主要地理区域为泸州龙马潭区、泸县。具体包含的有泸州高铁站、龙马潭公园、安宁大道、千凤路、蜀泸大道三段、夏蓉高速泸州立交桥、石洞街道、云龙镇、双加镇、得胜镇、胡市镇、太伏镇、奇峰镇、金龙镇、牛滩镇。

禁止什么?

无人机、烟火、孔明灯、滑翔伞、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都不能在净空保护区刷”存在感“

根据《办法》,机场净空区内有违反净空保护或电磁环境保护的行为,将承担以下责任:

因擅自新增障碍物或影响电磁环境的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业主)承担。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从事危及航空安全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

一方面,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超高层建(构)筑物是指高度超过100米的民用建(构)筑物);

修建可能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机组视线的灯光、标志或物体;

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鸽子等鸟禽;

放飞孔明灯、风筝;

施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燃放烟花、焰火,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进行飞艇、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等飞行活动;

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及其他可能排放大量影响飞行安全物质的物品;在机场及其场外专用设施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活动;

其他影响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另一方面,电磁环境保护区内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实施建设或进行可能影响电磁环境的任何活动,应当满足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妨碍机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

禁止在以机场无线电台(站)天线为中心的以下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半径6000米以内设置1KW以上的调频广播电台;半径1000米以内设置调频广播电台;

半径800米以内设置能产生有源干扰的电子、电器设施;

半径450米以内设置金属建筑物、密集居民楼、架空高压输电线等高大障碍物;

半径360米内架设架空金属线缆,360米外架设超过天线顶部为准0.5度垂直张角高度的金属线缆;

半径300米内修建二级以上公路;

半径150米内修建铁路、电力排灌站、金属栅栏和存放金属堆积物;

半径100米以内设置建筑(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相关链接:《办法》的起草过程

根据机场投运及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需求,泸州市民航局于2018年7月份开始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市政府于2018年11月将《办法》列为2019年地方政府规章制定项目。

2019年7月25日,市民航局完成《办法(送审稿)》起草并送市司法局进行审查。审查中,市司法局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市领导及法律顾问意见、召开立法论证会、召开立法听证会、书面征求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意见等方式征求意见及建议,在充分研究修改意见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基础上,对合法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后,将《办法(送审稿)》28条调整整合为《办法(草案)》26条。

2019年12月11日,《办法》在泸州市八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泸州实际制定,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全文链接:http://sfj.luzhou.gov.cn/fzzf/1zflf/zflf/content_66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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