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運城市人社局公佈2019年第五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

為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佈辦法》(人社部令第29號)要求,2019年12月25日,市人社局向社會公佈10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

 一、山西大方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

市場主體全稱:山西大方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003962574770;經營地址:運城市鹽湖區紅旗東街226號鑫源公寓A座302、306室;法定代表人:張亞軍。

  2019年7月15日,關某等16人向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山西大方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經調查,市人社局認定該公司拖欠關某等16人工資共計59501元。2019年8月7日,市人社局向該公司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運人社監令字〔2019〕29號),要求其3日內足額支付16人工資。

  2019年8月14日,該公司向市人社局報送工資支付憑證,已支付12人工資21294元,尚拖欠38207元未支付。經人社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規定。2019年11月12日,市人社局已將案件移送運城市公安局。

  二、運城千陌互聯網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

  市場主體全稱:運城千陌互聯網數據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99MA0KEA973X;經營地址:運城市空港電子商務產業園三樓;法定代表人:孫亞鵬。

  2019年7月5日,曹某向市人社局投訴,稱運城千陌互聯網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其工資。經調查,市人社局認定千陌科技拖欠曹某兩個月工資4782元。千陌科技拒不按照運人社監令字〔2019〕33號要求及時足額支付曹某工資。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要求千陌科技支付曹某工資4782.38元,並按照100%的標準向曹某加付賠償金,對千陌科技拒不配合勞動監察行為,罰款2萬元。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山西三晉同業旅行社有限公司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案

  市場主體全稱:山西三晉同業旅行社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005929759353;經營地址:運城市鹽湖區運城賓館1號樓;法定代表人:史曉凱。

  2019年4月28日,市人社局在開展2018年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書面審查中發現,山西三晉同業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違法行為,向三晉同業旅行社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險責令改正決定書》(運人社監令字〔2019〕9號),要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逾期,該旅行社未履行。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要求該旅行社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已履行)。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旅行社拒不配合勞動監察行為,罰款2萬元;對存在的超時加班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對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行為且拒不改正行為,罰款79033.2元,對史曉凱罰款2000元。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運城市泰鑫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市場主體全稱:運城市泰鑫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00396088546Q,經營地址:運城市鹽湖區河東東街禹西路交叉口東方銀座4388號17樓A,法定代表人:張志成。

  2019年10月11日,陳某向市人社局投訴稱,運城市泰鑫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其工資。市人社局於2019年10月14日向運城市泰鑫水利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通知書》(運人社監詢字〔2019〕261號),要求該公司提供材料,該公司限期內未提交完整資料。

  2019年10月25日,市人社局向該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運人社監令字〔2019〕34號),該單位逾期未履行。市人社局於2019年11月19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拒不配合勞動監察行為,罰款2萬元。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聞喜縣華順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市場主體全稱:聞喜縣華順建材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233468190563,地址:聞喜縣河底鎮大峪村大峪組,法定代表人:李王順。

  2019年1月21日,安某等5人向市人社局投訴稱,聞喜縣華順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資6萬餘元。經調查,聞喜縣華順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安某等5人工資57767元。市人社局於2019年1月30日向該單位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運人社監令字〔2019〕6號),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市人社局於2019年3月13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要求聞喜縣華順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安某等5人工資共計57767元,並向勞動者加付所欠工資額50%的經濟賠償金。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山西強農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拖欠秦冬蘭工資案

  市場主體全稱:山西強農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28MA0GRC5549,經營地址:夏縣禹王鄉禹王村東太三路邊,法定代表人:宋代代。

  2019年9月4日,夏縣人社局接到秦冬蘭投訴,稱在山西強農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務工期間,該公司拖欠其9140元工資未付。2019年9月17日,夏縣人社局向該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通知書(夏人社監詢字〔2019〕3號),要求提交相關資料,接受調查,該公司逾期未履行。同年9月27日,夏縣人社局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整改決定書(夏人社監令字〔2019〕13號),要求該公司限期整改並接受調查,該公司既未配合調查,又逾期未履行。

  2019年10月11日,夏縣人社局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事先告知書(夏人社監告字〔2019〕3號)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夏人社監告字〔2019〕5號),該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和申辯。2019年10月26日,夏縣人社局向該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夏人社監理字〔2019〕1號)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夏人社監罰字〔2019〕1號),該公司至今未執行。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萬榮天豐達燃氣有限公司民豐分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市場主體全稱:萬榮縣天豐達燃氣有限公司民豐分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408223469053338,經營地址:山西省萬榮縣榮河鎮后土街,法定代表人:樊世勤。

  2019年9月30日,萬榮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隊接信訪局轉辦孫超反映天豐達燃氣公司拖欠其敷設天然氣地下管道工程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工資問題,要求解決。

  經調查,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間,孫超連同13名農民工在白海洋(萬榮縣天豐達燃氣有限公司民豐分公司萬榮縣南張鄉南張村燃氣管道安裝項目承建、承包人)所承包的萬榮縣天豐達燃氣有限公司民豐分公司萬榮縣南張鄉南張村燃氣管道安裝項目從事管道安裝工作。由於萬榮縣天豐達燃氣有限公司民豐分公司資金困難等原因,沒有支付白海洋承建該項目的相關款項,導致孫超等人沒有拿到在該項目施工期間的人工費。

  八、河南中財源林寶泰天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資案

  市場主體全稱:河南中財源林寶泰天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000MA3X5JYAXA;經營地址:蘭考縣葡萄架鄉工業園區;法定代表人:田建華。

2019年11月26日,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事業部向人力資源部反映河南中財源林寶泰天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瑞源商貿城項目未及時足額支付卿某等人工資。經調查,該項目拖欠卿某等89人工資共計164萬餘元。2019年12月11日,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向河南中財送達《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運開人社監令字〔2019〕22號),要求河南中財限期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河南中財逾期未改正違法行為。河南中財拒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數額較大;經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規定。2019年12月13日,運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將案件移送運城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

九、陝西拓達實業有限公司拖欠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案

市場主體全稱:陝西拓達實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13MA6UQp9k67,經營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西三環和科技十字西北角綠地國際花都8棟1單元11層11102號。法定代表人:王豔。

2019年11月29日,臨猗縣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薛建冰等6名農民工投訴陝西拓達實業有限公司拖欠工資96655元,2019年12月2日臨猗縣人社局給該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臨人社監令〔2019〕37號)。該公司至今未執行。

2019年12月25日,臨猗縣人社局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對該單位作出行政處理、行政處罰。逾期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胡華軍拖欠工人勞動報酬案件

胡華軍,男,漢族,身份證號:320621197904225132,家庭住址:江蘇省海安縣海安鎮謝河村二十組3號。

2019年1月22日,稷山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胡李明等8人投訴胡華軍在稷山汾河公園施工中拖欠工人工資35833元。2019年6月24日,稷山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劉葉紅等10人投訴胡華軍在稷山汾河公園施工中拖欠工人工資50300元。經查,該拖欠工資案件為稷山汾河公園建設中發生的,是由北京東方園林公司發包給河南新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已付清(包含工資),河南新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已付清胡華軍的工程款(包含工資),胡華軍承認拖欠胡李明等8人和劉葉紅等10人工資,並且還有欠條等相關證據。

2019年7月16日和2019年12月9日,稷山人社局以短信形式告知胡華軍及時處理拖欠工資一案;2019年12月9日,稷山人社局以郵寄的方式將《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送至本人,本人已接收。但胡華軍至今未履行整改決定。逾期將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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