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为了躲债八年停薪留职,复工后单位要求缴纳留职费40万合理吗?

仿佛99


我是墨言。

题主这个问题其实有些笼统,公司每年的薪资水平是多少这个比较重要的细节没有说明,40万在普遍认知上算笔大钱了,如果一年两年的收入可以达到这个数字,那还不算离谱,但是更大的可能是一种劝退方式。

因为躲避债务离开了8年,停薪留职是一种帮助,这样的帮助更多的可能上并非想等题主回来复工,而是让题主在职业生涯不要留下污点,是一份善意的人情,任何一个企业开除一个八年不上班的员工都是正常行为。

所以,题主,好聚好散,留些念想,不用把以前的那些情分都撕没了,可能您觉得40万无法可依,但是,停薪留职8年也同样如此,不是吗?

墨言认为:办理离职,感谢一下领导同事,寻找下一份工作是更好的选择。

我是墨言,谢谢阅读。


墨言哥


跟老板是朋友 所以才申请下来的八年的停薪留职这么长时间。因为做生意赔了欠债了,我无力偿还我去海南待了6年才把债彻底躲开。现在我复工了老板换人了,以前的老板我朋友得癌症死了。我不知道,我现在要回来上班了,因为当时是朋友,况且我是出去躲债的 不能留证据 就没有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就是口头承诺了。现在他死了死无对证了,现在这个老板同意让我复工但是要交40万的留职费,我现在是出不起这笔费用。现在怎么办?眼瞅奔50岁了 如果失去这份工作我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了。


仿佛99


单看问题,有点不明所以。我找到了题主事件的原委。

现在,单位负责人明确提出缴纳“留职费”,从某一方面来说,也印证了,题主确实在本单位有过就职经历。题主前往原单位就职原岗位,单位提出缴纳40万的“留职费”,那如此之高的“留职费”有没有法理依据呢?肯定有,否则单位负责人不会不顾自己职位而信口开河。

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那么就从这个《通知》上来说,年薪20万,八年的停薪留职。20万实实在在的年薪,无论是人社部还是单位内部都有记录可查。单位追索40万的“留职费”,是合理的。


好梦献给你


这个问题我分析是个伪命题

你这8年在外面除了开销净赚够40万了吗?如果赚够了你还回这里干什么呢!如果赚不够那你的这40万费用我相信也也是假的吧!停薪留职费用都要40万证明你所在岗位能力你也不差,工资待遇应该让单位每月扣一部分慢慢还应该也可以的。不知道你现在多少年龄了,你现在如果没有这工作你说连自己养活都是问题,本来就不成立,当今社会只要自己不懒,哪有找不到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的工作呢?环卫工人他们每月才多少工资,小区保安多少工资,他们不都生活的很好吗!自己生活都成问题,除非自己懒或者有残疾干不了活了!真是这样单位要你40万就是一句话不要你了,用40万堵你罢了。有能力工作哪里都有,没有必要死皮白脸回去,回去了也是瘪气的角色。现在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只有要不懒哪里都是工作。

所以这个问题完全是伪命题。



苏飘老刘


一年工资保底十万的话可以考虑一下,不然有他妈四十万老子宁肯从此干临时工也不要这份工作了


新疆很美


很合理。这八年,公司为你缴纳的社保费,一点也不多,而且,公积金还是你自己的。你要感恩公司,还让你回来工作。你不补的话,公司太亏了。


疯子214813106


当然不合理啊,停薪留职也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再说劳动法也没有规定缴纳留职费啊,自己多看一下劳动法,现在可以收集证据,仲裁也行,不行就起诉,现在法律比较健全,企业会收到罚款的,自己也会得到补偿。


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用想吗?管他合理不合理,人家是老板,你要复工你就赔偿,这不就是明摆了跟你说别来我这儿上班吗?人家是老板,人家说了就合理。他没有主动要求你来上班吧?也没要求说你一定要赔吧?他的意思是你来上班就先交钱吧,对吧?

私营企业还存在什么停薪留职,真的是可笑。

你估计有隐情没有说出来。那就是当时生意赔了,原来老板肯给你扛,也许因为义气,也许因为利益,也许是承诺你:兄弟,你躲几年回来照样让你当高管。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所以你觉得自己吃亏了。

人生本来就是这样,赶紧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谈笑阁


一个老赖出来了[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戢家辉


非常合理!你要想做这个工作,就必须付这个钱,你不愿意可以不做这个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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