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鼹鼠先生的确在寻找最耀眼的珠宝。
雨燕太会用他这张漂亮又无辜的脸博得别人的全部纵容与宠爱。
那双小动物一样晶亮的下垂眼,看人的时候分明又奶又乖,蓝色的眼睛里似乎还会闪着星星,嘴巴一咧似乎空气里都充满了蜜糖。
而雨燕就是挂着这样奶乖的笑容,从别人的兜里悄悄的掏出一块金表,一袋金币,甚至是明亮的珠宝。
而得到这些以后,他会把战利品交给他的室友,他的合作拍档——那个贪财的,好利的商人,那个鼹鼠。
他们是最好的搭档,贩卖珠宝利欲熏心的二道贩子和小偷小摸却笑容明朗的邻家男孩。
世人皆看表面,看见他们衣冠楚楚,看见他们笑脸相向,看见他们彬彬有礼。
但世人看不见他们的心已经碾入泥土,腐烂的玫瑰是陪葬品,那是他们良心的坟墓。
雨燕的笑容配合着他那金灿灿的头发,总是让常年在住在黑暗地方的鼹鼠感到耀眼。
有时候他会恍惚感觉自己如同一个夺走公主的恶龙一般站在雨燕身边。
但,好吧,他毕竟还是鼹鼠,他讨厌爬行类。
他们真正意义上的搞在一起是在一个四月,春天,荷尔蒙和肾上腺素飙升,夜行枭和白鹰早就通通提醒过雨燕注意他的发情期,可雨燕表面应和,内心却并不在乎。
他觉得他还小,他没有成年,他还没玩够,去他的发情期,去他的筑巢。
他自己为自己酿下了苦果,这颗败坏的苹果最终还是他自己吃下。
所以当鼹鼠推门进屋的时候他看见雨燕把他所有的衬衫,衣服,裤子,枕头被套全裹在了一起。
床上不只有那些衣物,还有他藏在房间角落里的各种闪闪发光的珠宝,现在全被雨燕翻了出来,一股脑倒在了床上,金灿灿的珠宝,金灿灿的头发,一切都是金灿灿的,一切都是鼹鼠喜欢的样子。
然后床!上的男孩会开口,声音又甜又糯,还带着不易察觉的一丝哭腔:“诺顿…”
行了,现在他真他妈的是条恶龙。
伙伴关系?他们就是最理想的伴侣。
他们现在就应该做!爱。
标!记!他占!有他!填!满!他,让他成为你的所有物,让所以嗅觉灵敏的动物都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的属于你的味道。
他会是你最好的珠宝收藏品。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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