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 《紅樓夢》原稿作者不能埋沒,嚴格地說曹雪芹只是編撰者


《紅樓夢》原稿作者不能埋沒,嚴格地說曹雪芹只是編撰者

人民文學出版社新出珍藏版《紅樓夢》的作者署名,將“高鶚續”更改為“無名氏續”,卻依舊保留了“曹雪芹著”,我認為這是可以的,但嚴格地講還是不大妥當。有些出版社出版的《紅樓夢》署名為“曹雪芹等著”,稍微好一點。不過這個“等”就應該既包括續書的無名氏,還包括佚名的原稿作者。


縱觀所有關於《紅樓夢》作者的考據,無論是包括全部脂評在內的《紅樓夢》文本內證還是可靠史料外證,都說明是確實存在原稿和原稿作者的。


首先是全書開篇第一回,就不僅託名為石頭之記,而且還有一段文字特別交代了原作者的親身經歷和寫作用意,是“今風塵碌碌,一事無成,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何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哉?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當此,則自欲將已往所賴天恩祖德,錦衣紈袴之時,飫甘饜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負師友規訓之德,以至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雖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繩床,其晨夕風露,階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懷筆墨者。雖我未學,下筆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來,亦可使閨閣昭傳,復可悅世之目,破人愁悶,不亦宜乎?”


然後,又特別寫明此書稿從《石頭記》到空空道人的《情僧錄》、東魯孔梅溪題曰《風月寶鑑》的流傳過程,曹雪芹不是原作者,他只是“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則題曰《金陵十二釵》”。


《紅樓夢》原稿作者不能埋沒,嚴格地說曹雪芹只是編撰者


以上是《紅樓夢》的文本內證。在史料外證方面,最有力的證據是當初程偉元高鶚收集、整理和刊印《紅樓夢》在卷首上的鄭重說明:“《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原)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


後來一些紅學專家根據脂評斷言為曹雪芹著,其實是主觀臆斷和故意曲解。他們特別舉證脂硯齋的一段批註:“若雲雪芹披閱增刪,然則開卷至此這一篇’楔子’又系誰撰?足見作者之筆狡猾之甚。後文如此處者不少。這正是作者用畫家煙雲模糊處,觀者萬不可被作者瞞蔽了去,方是巨眼”,認為曹雪芹就是作者,這楔子只不過是曹雪芹自己的狡猾之筆。其實,這段批語明明是說只強調“雪芹披閱增刪”而狡猾地瞞蔽了作者自己。如果曹雪芹就是原作者,他爆出自己的大名又說自己只是“披閱十載”,這樣“瞞蔽”有何必要、有何意義?


即便這條脂批難免讓人有些“煙雲模糊”,但縱觀全部批註,脂硯齋和畸笏叟都是把曹雪芹和作者分別稱呼的,都表明曹雪芹並非原作者。


例如,研究者大多引用的小說第一首詩:“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痴,誰解其中味?”之後脂硯齋的長批:“此是第一首標題詩。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書末成,芹為淚盡而逝。餘常哭芹,淚亦待盡。每思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賴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後願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書有幸,餘二人亦大快遂心於九原矣。甲申八月淚筆。”就很明白,脂硯齋的意思是有一個原作者“石兄”,而“芹、脂”二人都只是深知原作者的經歷的“能解者”、而且為之悲憫淚盡的編撰批閱者。


許多研究者在文章中把脂批稱呼中“雪芹”“、芹溪”和“作者“石頭”、“石兄”、“玉兄”混為一談,都說成是指曹雪芹,造成了曹雪芹就是作者,就是賈寶玉原型的印象,很能迷惑普通讀者。


其實在脂脂硯齋和批畸笏叟批語中凡是提到他們曾經經歷其事的地方,稱謂都不是“雪芹”,而是“作者”、“玉兄”、“石兄”。例如“作者曾經,批者曾經”,“有是人,有是事”,“作者非身履其境過,不能如此細密完足”、“嘆不得見玉兄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作者與餘實實經歷”等等。 脂硯齋稱讚曹雪芹詩寫得好,而稱讚小說文字和細節寫得好的都是稱“作者”“石頭”、“石兄”、“玉兄”。在脂批中,“雪芹”和原作一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脂硯齋還在眉批和夾批稱“皆石頭之語”,而在甲戌本中更有墨批點明:“石頭即作者耳”。


《紅樓夢》原稿作者不能埋沒,嚴格地說曹雪芹只是編撰者


而畸笏叟在第十三回回末批中則同時提及作者和“芹溪”,說:“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託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畸笏叟稱原作者為“兄”,對芹溪卻用“命”字,顯然是有區別的,也說明曹雪芹不是原作者。畸笏叟的這段批語還說明,原作者的書稿篇幅不小,而且標有章回“秦可卿淫喪天香樓”。


另外,脂硯齋還有庚辰本第十三回的一條眉批:“讀五件事未完,餘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何處耶?”這“三十年前作書人”顯然不是指曹雪芹,而是原作者。脂硯齋又在批註中明確地說: “雪芹舊有《風月寶鑑》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餘睹新懷舊,故仍因之。”這不就是明確地講他們依據的有原稿嗎?


甲戌本《凡例》也強調小說是作者自身的經歷,脂批中亦常出現“餘家”,畸笏叟在批語中也明確聯繫到原作者家族,這些都可以說明脂硯齋、畸笏叟是知道原作者的、而且和原作者家族關係密切。


我們可以認定編撰者曹雪芹是主要作者,但脂硯齋其實也應該視為作者之一。他自1754年甲戌重評開始至1774年甲午為止,二十年如一日地對《紅樓夢》進行多次抄評,付出了畢生的心血。還有畸笏叟、棠村、杏齋的人,在《紅樓夢》裡同樣傾注了大量心血。在《紅樓夢》的早期抄本上,有脂硯齋署名或系年“己卯冬(夜)”可以肯定為其批語者有七十條,署"畸笏叟"的評語或系年“壬午”、“丁亥”等可以確定出於其手的共九十四條。今存甲戌、己卯、庚辰本共約三千條左右的評語,脂硯齋和畸笏叟是主要撰寫人。我們雖然無從考證他們的真實身份,但其人是真實存在的。正是他們和曹雪芹一起將原稿編撰成了《石頭記》、《紅樓夢》。


至於這位原作者到底是誰,近年來許多研究者根據脂評文本對原作者進行探究,提出有可能是曹頫或其子侄所作,但不能坐實。現在的人們已經提出多達65個作者,包括洪昇、吳梅村、冒闢疆、顧景星、袁枚等等,也難以得到公認。儘管如此,此書有原稿原作者是可以肯定的,在沒能考證出來的情況下,可以說為佚名。


現在,權威出版部門既然根據近年來的研究把續書者由高鶚更正為無名氏,那麼就應該對佚名原稿作者有所註明,不能將其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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